,为此不惜肝脑涂地!”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
一个男人最恨一个男人,莫过于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心上人喜欢别人,嫉妒。
心上人跟了别人,痛恨。
痛恨之后,就是想要弄死对方。
这是大多数血气方刚的男子能想到的。
至于做出这种事的,君不见从古至今,因为感情问题,造成的血案屡见不鲜。
那么风逸编造出自己喜欢凌霜华,就意味着与丁典势不两立,因为他是凌霜华的心上人。
这合情合理。
至于凌退思信不信自己喜欢凌霜华。
他一点也不担心。
因为大多数人的喜欢与喜爱,都是以貌取人,毕竟心灵美,一般人根本难以发现。
因为不愿意接触,又怎会发现?
刚好凌霜华那可是国色天香的美人,只一面就勾走了丁典的魂魄。
要说丁典的第一印象,来源于她懂菊花,那还真是个笑话。
故而见了凌霜华的美貌,不喜欢她的男子,很少。
最起码原身不在此列,只是原身对自己定位清晰,不敢生出染指之心罢了。
风逸自然也没有这份挖苦命人墙角的心,但是先拿来挡挡灾,还是可以的!
凌退思闻言,仰天打了个哈哈,脸上泛出欢愉之色,又或许感觉有些失态,一笑而停,右手捻须,缓缓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倒也是常事。
不过,你既然想做老夫的女婿,什么肝脑涂地,却是言重啦!言重啦!”
这就是做官的能耐,心里想的与口里说的,未必就是一致的。
所以“官字两张口”广为人知。
“可是,大人,他现在……”夏三刀道。
风逸接口道:“我知道,我会先办好龙头的事,否则我哪里有脸面叫龙头岳父,这就不劳夏师爷操心了。”
“好,你干系重大!”
凌退思语声幽沉的道:“只要你拿到了老夫想要的,将霜华嫁你,那是不可能的。
不过招你为婿,倒能斟酌,毕竟老夫膝下只有一女。但若只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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