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不见听不到,却因为触摸这比成人略高些的孩童体温,想象出了一个在黑暗中发着微光,照亮黑暗,传递温暖的孩子。
若善良真的存在……
他猛然挥散脑中天真荒谬的想法。
不,是他的错觉,这是体温而已。
他绝不会轻易落入陷阱!
他驰骋商界多年,心早就和金子一样冷了,狡诈又奸猾,怎么可能栽在一个小孩子身上!
绝不可能!
饶是如此,感受到对方的手指期盼地点着自己的手心,像眨着眼等待回复似的,他还是冷哼一声,嫌弃地想着。
小孩子,真麻烦!
然后用粗粝的手指在对方手心写下一个单词。
阿尔宾:……
果然不认识啊!
记下写法扭头问了父亲,泽曼回复他:“他说他叫戈尔德,这个名字有黄金的意思。”
阿尔宾望向戈尔德的头发,确实很合适呢。
他认认真真在对方手心重复对方的名字,又轻轻碰了碰那头金发,就像在说“我记住你的名字啦!你的名字很适合你”。
感受着对方踮脚伸手时带起的微风,戈尔德仿佛“看”到了一个微笑。
他们在提供住宿的酒馆修整了一夜。
次日,阿尔宾醒来时发现床头有一套新衣服。
和之前的粗布衣服不同,这套衣服摸起来柔软厚实又舒适,红色衣服看起来活泼鲜亮又衬他的眼睛,里面还有暖和的皮毛。
虽然他说了可以不要新衣服,但泽曼显然还是给他买了,连戈尔德也有了一件抵御寒风的斗篷。
阿尔宾抱着新衣服,连鞋都来不及穿,扬起笑扑向坐在书桌前为他准备识字资料的泽曼怀里。
泽曼也穿着新衣服,他习惯了穿白色,习惯了穿太阳神殿的制服,哪怕选私服也是端庄高冷的风格,白色外衣下,里衣的黑色高领收住他的脖颈,宛如束缚,私服也穿出几分禁欲圣洁感。
泽曼接住砸进怀里的小炮弹,他动作生涩,像是面对柔软又活泼的孩子不敢用力,只用手将人围住。
却反被小孩子抱了个满怀。
“早安,我最喜欢爸爸了!爸爸的新衣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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