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被关在A市监狱里;杀童安的是云南麟龙的人,童夏书正追缉,打算比警方提前一步。”他们的上司是童华,至于童夏书是童华的父亲,和他们无关。
童华想去拿手术刀,却牵动了左胸的伤口,只好作罢:“找个替死鬼,把凌潇换进B市监狱,关一阵子等风头过了就放他出来。至于麟龙……让他们自相残杀吧。”他笑的邪异。
“可是凌潇……”属下还想说什么。
被童华挥手打断:“这是我们的约定,况且他可是帮了我大忙。”让我知道了我在韩青心中占的比重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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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潇无所事事地躺在监狱的床上,听到狱警的脚步:“36号犯人,转到B市监狱。”
嘴角上扬,他这一次,终于自由了。
杀手组织活跃国际,而凌潇是杀手榜前十名里唯一一个本国人,但他从不接本国的任务。算是给自己定下的限定,怎么也不能手刃同胞不是?
一周前,凌潇接到了一单生意,专门指定他做。任务内容是暗杀童华,报酬面议。童华是童家长子,童家的势力很大,不过和杀手组织一向井水不犯河水。
杀手拿钱杀人,童家用钱买命。
果然物极必反,他们肆无忌惮的同时,也有人对他们虎视眈眈。
不过,这些并不能让他打破规定,15岁进入杀手组织,7年工作历程,22岁的凌潇早已对这样的生活深恶痛绝又无可奈何。他不能逃脱,无力反抗,唯一能选择的就是做不做任务。
曾经多次尝试脱离组织,均以失败告终,若不是能力太出色,死掉了会带给组织很大的损失,恐怕他早已不在人世了。百分百的成功率,使得即使他每年只接一单生意,依旧排在杀手榜第二,至于第一的那位,是以杀人为乐趣的嗜血狂魔。
正当他准备拒绝的时候,看到了单子最下面整齐地写着“委托人:童华”。
这年头有钱的不少,买。凶。杀。人的也随处可见,但他头一次见到花钱暗杀自己的人。
带着几分探究、几分兴趣,他去和雇主面议报酬了。
只见第一眼,凌潇就看穿了童华的本质,并不是说他眼力多么惊人,而是他曾经实实在在见过类似的人:杀手榜第一的杰德。童华带给他的感觉就是幼年期的杰德,从阴冷的角落里窥探这个世界,伺机而动,一旦让他嗅到毁灭的味道,他就会立即张开血盆大口,撕咬对方的致命处。
这种人的猎杀,向来都抱着同归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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