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地一动不动。本来一路上都在车子里闹腾个不停的人,一会儿抱怨肚子饿,一会儿抗议雷振太小气,竟然不带他去吃馆子,哪里有现在这么安静,一点都不像他了。
虽然钟云清那张脸得天独厚,怎么看都赏心悦目,可一旦见识过什么叫活色生香,再看木头美人就难免无趣,雷振自然更喜欢他神采飞扬的时候。
“别傻站着,进来。”
见他还在发愣,雷振索性往回走了几步,他牵起他的手,两个人十指相扣,就像是最普通的情侣那样,一道进了门。
进门后,无论家具、摆设或者墙上的油画,整个房子给人的感觉,就跟它的主人雷振一样,有种时光静静沉淀之后的含蓄雍容。
“这些都是上一任屋主留下的,我很喜欢,就基本没怎么动。”作为这房子现在的主人,雷振语气中难得带出了如此明显的赞赏。事实上,当初在几个备选里,雷振一眼就相中这栋三层老式洋房,前任房主的上佳品位可以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钟云清这会儿倒是不发呆了,他一对漆黑的眼睛盯着雷振,在离得很近的距离,又翘又卷的睫毛眨啊眨的,样子莫名的有些可怜。
心中微微一动,雷振以为他是饿了,就催着他赶紧到客厅里坐下,自己则换了鞋,脱下西服,卷起袖子进了厨房。
“电视墙那边的小冰箱里有水果和面包,要是饿了就先垫垫,饭要再等三十分钟。”
厨房那边,伴随着哗哗的水流,雷振的声音隔了一个饭厅远远传来,有些恍如隔世。而钟云清的手在控制不住地发抖,他闭上眼睛,然后右手紧紧抓住了左手,雪一样白的脸上就像在恸哭,奇异的是竟没有眼泪流出。
等到煎炒声从厨房里传出来时,坐在沙发上的他同时睁开了眼睛。黑润的眼珠仿佛被大雨洗过的天空,里面什么都被冲刷得干干净净了。
“雷振,我要吃肉!要红烧肉!”
深吸一口气,对着厨房方向扯开嗓门,毫无在别人家蹭饭的自觉,久违的笑脸有种阳光一般肆无忌惮的耀眼,那个原来的钟云清似乎终于又回来了。
支着耳朵听到雷振模糊应声后,他一点也没客气,跑到电视墙边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拖了一盒樱桃又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