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缘就在前方三十米处,他们现在还未相识。三天又十二个小时零五分三十七秒之后,他们会一见钟情,因为一个偷东西的小偷。
清临看得见,两人指间那若有若无的红线。他知道这两人,会成为伴侣还是冤家,是会牢牢
把握那天定情缘,还是亲手扯断那命中红线——命中注定只是开始,往下的,事在人为。
他什么都知道。
但那些与他无关。
他不过是生存在时光夹缝中的无聊看客。看遍世事沉浮悲欢离合,看遍生离死别爱恨情仇,看遍人生八苦,看遍一切。
他是看客。
也是见证。
这个世界,万千变化,人终有一死,发枯白骨腐败,而清临,却会帮这个世界记得,在不知名的角落,有过多少伟大的小人物,和未被歌颂的爱情。
当然,没有人要求他一定要记得什么。人间的大事有史官记,天上的大事有仙官记,就连妖魔鬼怪,也有各家的谱。
清临当然不会去在意哪家的皇帝娶了哪个妃子,哪家的大臣和谁联姻,这些都是被史书写烂了的东西。
他要记得的,偏偏是小门小户的小人物。‘东街的小秀才爱上了西街的小榜眼,俩人一同辞了官,去漠北开马场’,‘卖烧饼的张大爷每天悄悄往李屠夫家里塞烧饼,回家时,发现自家窗沿上多了块油纸包好的猪排骨’,‘戏园子里的小男旦,被恶霸赎回家整日欺凌,恶霸家的小少爷与小男旦日久生情,二人相约私奔,恶霸的家奴错把小少爷打死,小男旦跟着殉情’,神乎点的,还有‘王家小姐未出阁就大了肚子,惨遭火刑,垂死之际,突然雷雨大作,王小姐消失不见’(清临知道,施法的是丑蛟怪,明明与王小姐两情相悦,偏觉得自己配不上王小姐,差点就做了傻事),那些事,除了清临,没有人在意。
清临记录这些小事,无非是想给人一个交代。这是他答应的。
虽然这个人,压根想不起来这个约定。
……
那些前生,他都记不太清了。
他只记得两个人。临死前,一个男娃,给了他两个肉包子。一个路人,埋了他。
他死那日,是个寒冬。大雪刚刚结束。他倒在某个小城的郊外荒野,浑身伤痕,血流满地,染红了四周的雪。那雪和着泥土和雪,脏的让人恶心,发出腥臭。他或许是个将军,或许是个护卫——他记不太清了,只知道,自己穿着盔甲,手上还握着残剑。
他快死了。
死了也好。他这个样子,没法去求救,大冷的天,也不会有人来遛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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