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满身蒸腾的爷们儿气息给冲散了,他口是心非的说着撵我走,却还是顶着没干的头发坐在我旁边,理直气壮的抢走了我仅剩的半包烟。
“瘾不小哇,再抽我告诉你爸。”
“……你到底是我叔还是我后妈啊!?”
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我满脑子都是岑予,和双马尾的脸。
自从那次在小巷子里救了双马尾之后,她跟我和岑予之间的关系可谓是突飞猛进,准确的说,是和岑予。
在她讲述给别人的故事里,我还是那个在后座扯她辫子的不良少年,岑予就变成了低调华丽见义勇为的英雄。
他们走得近了,这里的“近”不是near而是close,一种任何人都能用肉眼分辨出来的“亲热”——平时甜甜的打个招呼,大方的送一些自己做的点心,几句体贴的关切言语,更重要的是一旁那满怀爱慕的眼神。
我能不熟悉那种眼神吗。
双马尾喜欢上岑予了。但岑予这个学习技能白加了几百点恋爱方面一窍不通的迟钝书生,根本就对此浑然不觉。
他甚至还在昨天中午跟我在天台上闲聊的时候,无心的提起最近双马尾的反常举动。
“说今天放学后有东西要给我……女生是不是都这样啊,爱弄些有的没的。”
我表面嬉皮笑脸的叼着烟跟他扯淡,心想今天是不是穿少了,心窝里怎么这么凉呢。
我从来不认为「喜欢」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就算是同性也一样。
即便感情可以藏着掖着,我的喜欢却是光明磊落的,没有人能否认一颗真诚付出的心,不管它来自谁那里。
美国毛子说过,人人生而自由。喜欢你是我的自由,它应当得到尊重。
但我这自以为是的英雄主义却结结实实的败给了「性别」,这个最不是问题的问题。
这他妈才叫输在了起跑线上啊。
我苦笑着又衔起一根烟,转身背靠着天台上的栏杆,用手罩着打火机去点,趴在我旁边的岑予却忽然伸过了手,把烟从我嘴角抽走。
我一时哑然,他手上像平时夹着笔一样夹着那支烟,那动作出奇的好看,然后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一罐益达,往掌心里倒了两颗,不由分说的喂进我嘴里。
“少抽。”
芒果味的。
我目光轻轻地放在他身上,不敢看太重了又舍不得移开,但心里跟刚出了场车祸似的,七零八落一片狼藉。
“岑予。”
听到我的声音他偏过头来,玻璃似的瞳孔里倒映着高天流云。我的手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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