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轻轻飘荡。
一大一小两个男孩坐在一丛芦苇中,周围的翠绿芦丛像一个半圆的屏障将他们包在中间,抬头可以看见飘着苇絮的一方圆形碧空。
叶天瑾盘腿而坐,腿上摊着一张试卷,卷头上鲜红的21分很刺眼。
“困难的题都做对了,简单的反而都空着,你又不是不会,只是不认真。”叶天瑾说,温和的说,“赶快重新做一遍。”
秦岭趴在叶天瑾的膝盖上,在试卷下面垫了本书就认真的做起来。叶天瑾低头看他做,有时下巴碰到秦岭毛茸茸的脑袋,小男孩便抬头傻笑。
秦岭的聪明头一次在学习上显露出来,暑假期末考试他拿了双百分。
不少人发现,洗干净头脸,穿上干净衣服的秦岭居然长得这么俊,长睫毛黑亮得像乌漆刷过,大眼睛像浸在水里的黑玻璃珠,笑起来还有两颗小虎牙,不淘气的时候,乖巧可爱得直让人想拧两把。
作者有话要说:纪念韩梅梅和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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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在叶天瑾的潜移默化下,秦岭学会了洗衣服,做饭,还有把自己和自己的家收拾整齐,他几乎有一半时间都住在叶天瑾家里,有时回家看看,帮父亲收拾房间,洗衣服煮饭。
秦父虽然仍对他不闻不问,却没有再动手打过他。
秦岭十岁,个子猛蹿。
叶天瑾十五,成绩一直高居榜首。
两个年龄相差五岁的少年和小男孩,在这些日子里,彼此都是对方惟一的最好的朋友。他们像两块磁铁的正负极,紧紧贴在了一起。年轻的他们,像春天饱蘸绿意的柳芽,充满生机,清新得惹人心痛。
1995年,叶天瑾考上了市重点高中。
小镇的镇民在几年之中,都用这件事教育自家孩子,离别清晨,秦岭一直巴巴的将他送出好几里。
“别送了,我下个月要回来的。”叶天瑾说,看着遥远的的苍山碧水,隐约的黑白村舍,他终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他一直想离开这个令他压抑的地方,但到了离别时,隐隐的竟又对这片土地生出些许的牵挂不舍。
小镇太静,与尘世隔绝了三年,时间过得缓慢,淳朴的镇民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小镇的时代,就在新与旧的交替中缓慢磨合,像安静流动的河水,没有任何激烈冲突。
秦岭恋恋不舍的抓着他的衣角,哭得一抽一抽。“叶哥哥,你不要走,我舍不得你。”
只有这时,早熟的秦岭才会表现得像一个正常的十岁孩子。叶天瑾摸摸他的头发,“好好读书,我在那边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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