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秦岭先是皮肤发烫,接着呼吸急促,然后水亮的眼睛开始点燃火苗,他一路狂奔到厕所DIY。像往常一样,脑海里浮现出许许多多叶天瑾勾魂的画面。虽然有种罪恶感,但那一次强-暴叶天瑾的场面,在他脑海里反复了几百次,连细节都能背了,甚至连叶天瑾的身体上有许多凹凸的小痕迹,他也记得,那些细小的疤痕让他想起小时候被开水烫起泡后,长出新的结缔组织。
不知道为什么,他和叶天瑾在一起,自尉的次数竟比过去还要多,有时候本已经完成过一次,半夜醒来看见叶天瑾在枕边的睡颜,即使他忍住冲动不偷偷吻睡梦中的他,身体里的那股火仍会无缘无故的燃起来,烧得他整夜睡不着,因此不得不又再来一次。
有一段时间他这种行为很频繁,最多的时候是一天五次,连凡事都喜欢闷在心里的叶天瑾都看不下去,忍不住开口叫他注意身体。可是他管不住正处于干柴烈火时期的年轻躯体,他在半夜折腾很久也无法解决的时候,忍无可忍的叶天瑾爬起来说,要不我帮你。
秦岭一口回绝,与其让叶天瑾厌恶,他宁愿自己解决。
他们不是完美先生,性格上都有缺陷。比如叶天瑾太闷骚,情绪只往心里装,而秦岭太冲动,激动起来容易失控;又比如有精神洁癖的叶天瑾只想柏拉图,而处于热血年龄的秦岭生理冲动又太强,但是爱情,却将原本背道而驰的他们融合在一起,紧紧相连。其实他们只是人世间两个普通的年轻人,想要的,也不过是一场最普通最普通的恋爱。
小镇上的春联,过去一直是由一位曾经当过私塾先生的老人所写。秦岭与叶天瑾白天上街采购年货,提着大包小包往家里赶时,恰巧看见街头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喜欢热闹的秦岭拉着叶天瑾挤进人群,便看见精神矍烁的白胡子老头儿穿着长衫,一笔一划的在红纸上写毛笔字。
求春联的人很多,老头儿每写完一副,便收费一元,苍劲的黑色字体写在鲜红的纸上,看着就喜气洋洋。
秦岭看得心痒痒,便拉着叶天瑾说,“我们也写一副吧。”
耐心在围满桌子的人堆里候了二十来分钟,好容易轮到他们,老头正欲提笔,秦岭却大叫一声。“等等!”
他趴在叶天瑾耳边悄悄说,“我念你写。”
“我字写得不好。”叶天瑾转身就想走。
秦岭却不由分说的将他推到堆满红纸条的桌前,叶天瑾无奈只得提起毛笔,将红纸仔细的在木桌上铺平,在墨砚里蘸了蘸笔尖,淡淡问道。“写什么?”
秦岭咧开嘴笑,露出两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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