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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d的粉丝攻陷,前年在一档歌手类的节目里爆火后,他们的演出经常场场爆满,一票难求。
里外,人声鼎沸。
后台的休息室,许博洲和鼓手崔斯杰坐在更衣室里聊天,这次邀请他当嘉宾上台玩玩,也是崔斯杰的想法,乐队几个人里,属他们走得最近。
两人并肩坐在沙发上抽烟。
手机屏幕一亮,崔斯杰看到日期时,突然晃了神,他掰着指头,不可思议的感叹:“今天是4月2号,你最后一次和我们登台演出,是八年前的4月3号,在香港。”
像是被提起了一件尘封多年不愿被翻出的心事,许博洲只冷冷的一“嗯”。
崔斯杰注视着许博洲:“票,我还替你留着。”
许博洲依旧没出声,眼底很暗。
“penny,今天来吗?”崔斯杰着重了今天两个字。
许博洲吐了一口烟,烟雾绕在他的脸庞边,虚化了他脸上的情绪,他掐灭了烟:“会来。”
崔斯杰一拳锤向许博洲的肩:“你行啊,一回来就直接住进penny家,又跟她同居。她呢,生意确实做得牛逼,但感情上真是没开窍,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引狼入室。”他又说:“还是一匹饿了十年的狼。”
许博洲轻瞪了他一眼,站起身,扯下衣架上的黑色皮衣,利落的套上身:“万一这次是兔子,先吃了狼呢?”
“许博洲,你确实自恋了点。”崔斯杰笑他不要脸。
许博洲拉开门,下颌抬起,语气沾了点自傲:“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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