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蛋,不过这东西强求不来啊。
活该你单身。
他说;那你给介绍个。
你就拿个碗;去大街上一跪;写个牌;求小受一枚;谢谢好心人。
这方法好;就是可惜还得在大街上出卖色相。
我逗他,你放心;现在这社会,老百姓的口味还没有那么重。
每次出去如果是同志在一起的话;他要我做他的男朋友;假的那种。
每回这样;我都会想起严成;觉得对不起他;可是;像我和严成这样;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基本就是注定了分手的结局。
我们没分手;我们只是在接受一个他自以为是时间的磨合和考验。
即使在别人面前文信是我男朋友;他也不是怜香惜玉的那种;也会和大家一起开我玩笑;不会替我挡别人的酒;抢吃的比我厉害。
正正知道文信这样,不理解我;其实我觉得这样很好;太照顾我会让我缺氧。
正正说;你就是贱骨头啊。
文信的一个圈里的朋友要过生日,和我不熟,但是我认识他男朋友,文信介绍过,叫方凯,挺好的人。
文信给我打电话说要带我去,我拒绝。
文信说不可以。
没认识的人,玩不起来。
不是有你文哥我嘛,好了就这么定了,你等我,我开我的大奔接你去。
也没再给我说不的机会,就挂了电话。
一会他就过来了,开着他的大奔。
大奔其实是一辆还挺漂亮的摩托车。
他冲我扬扬头,上车。
我过去,骑上他车后面。
他发动摩托车,然后喊了句,搂紧我。
那天天气很热,他就穿着一白背心,牛仔裤,还有不变的拖鞋。
我两只手搭在他的肩膀;很结实;肌肉很明显。
摩托车带起的风很大;很凉快。
他说他胳膊用不上力;然后让我的手环着他的腰。
我便把手从他肩膀拿下来,环住他的腰。
很结实。
他骑摩托车很专注,专注的我只能看着他的后脑勺,很短的头发,干净清爽。
路灯下他那白背心很晃眼,皮肤也光泽。
路不算短,看着他,搂着他的腰,不自觉的把脑袋贴他的后背上,感觉到他明显的怔了下。
那时候,恍惚的希望时间能静止一会,什么也不去想,什么也不去发生,就任凭路边的人啊,车啊,楼啊,就那样往我身后走去。
在路上,一辈子。
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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