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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能够想到这一点,就说明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有这方面的经验的,所以很有可能犯罪嫌疑人除了是团伙作案之外,很有可能还是流动作案团伙。”
这一点陆川在昨天晚上完成现场勘察之后,通过对现场勘查的各种线索进行分析之后,得出来了这样一条结论。
因为犯罪嫌疑人杀人的经验可能非常丰富。
从现场发现的作案工具来看,犯罪嫌疑人通过支解尸体,然后对大块的骨骼进行切碎处理,之后再用粉碎机对尸体进行粉碎。
这不像是生手干的。
犯罪嫌疑人处理尸体的手段非常专业。
如果301的下水道没有被堵塞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
而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现场不知道的一些情况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们留在现场的所有痕迹基本上全部清除掉。
“假设这个案子晚两天再发现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把现场的塑料全部都清理干净,那么现场基本上就不会留下什么血迹的痕迹了,这样的话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逃之夭夭,但是死者到时候能不能找到就是另一回事了。”
被害人孙亚娟整个尸体已经被肢解完。
除了头颅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完整的部分残留了。
只要给他们时间把头颅完全敲碎,将骨骼变成小块然后进行销毁或者说是埋藏的话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很有可能孙亚娟在这个世界上不会留下任何东西。
再加上孙亚娟的工作是在娱乐会所跟家里联系的也比较少,人际关系虽然复杂,但是真正关心她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即便他真的失踪了,甚至都可能没有人报案。
所以到最后这个案子很有可能就不是杀人,而是一起普通的失踪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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