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墨袍的男人骑在毛发红到发黑发紫的骏马上,穿行在人群中,似鹤立鸡群般惹人夺目,矜贵无双。
“聿王……”
“是聿王殿下!”
“看这筷子插入的深度,连后脑勺都穿透了,后脑都是骨头,他身体瘦弱,只有四五十斤,自己摔的话恐怕插破不了骨头。”
“必是被人从背后推了一把。”
贵妇人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不是意外?
叶锦潇眯眼。
他来作甚?
“卫老夫人若想救孙儿性命,便让她一试,一丝希望也是希望,总比抱在怀里等死要好。”
楚聿辞策马来,胯下的将夜高昂着头颅,鼻孔内呼呼的喷着气,凶烈得叫人远远避开,不敢轻易靠近。
贵妇人识得聿王。
再看随从衣摆上的油手印,瞬间明白过来:
“好哇!”
原来是这个畜生将她的孙儿推下楼梯,孙儿必是摔倒时,出于身体本能的抓住他的衣服。
“你平日里苏姨娘走动,我以为你是去办公的,想不到你竟是苏姨娘的人!”
“只要害死我孙儿,苏姨娘生的那个杂种就能继承府上家业了是不是!”
在她的眼皮子底下,竟敢有人害她的孙儿!
“方才攀谈了几句,我说我能救人,可这名随从无问缘由、无问后果,一个劲的制止我救人。”
被指到的那名随从面色乍变。
赶紧道:“老夫人,奴才也是担心小少爷!”
“你担不担心我不知道,但你衣摆上,有一个手印子。”
随从吓得跪在地上:“我没有害小少爷!还请老夫人明察,不要相信这个贱人的鬼话……啊!”
话未尽,猛地被一道掌风打飞出去。
一口血喷了出来。
马背上,楚聿辞冷冷地收手。
叶锦潇上前,拿起他衣摆处的一块皱褶。
“这手印子沾了油污,正好这小孩手上也有油脂,小孩吃饭难免会用手抓,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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