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翻杂志报纸,最後实在没事做了,只好坐在电脑前,开始上网。自从被裁掉之後,我就不太爱上BBS点阅热门话题了。不过今天,因为实在亟需一个转移注意力的目标,所以我百无聊赖地上了BBS,看看最近乡民们又在热中什麽话题。
短短数天之内,我的世界起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BBS上却还是一样,吵的吵,闹的闹,严肃的继续严肃,搞笑的继续搞笑,地球照样转动,日子照样过。
啊啊,如果我发表文章,说我不仅被鬼缠上,今天还跟土地公聊过天说过话,不晓得能拿到多少个嘘?
所谓的自暴自弃,指的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情况吧。我按下Ctrl+P,正打算自甘堕落,考验自己有多犯贱,视线忽然被一篇跃入眼帘的文章给吸引住了。
那是一篇标题名为「Re:自杀宣告」的文章。我的指尖冻结了,迟迟无法按下Enter键。
要看,还是不看?
我回过头,小心翼翼地偷瞄了丁爱梅一下。她还是一动也不动地窝在那里,生了根似的。
偷看一下应该不要紧吧?我想。丁爱梅现在应该也没心思留意我,不至於透过我得知文章内容……
如果文章内容是讪笑或唱高调,我一定想都不想就把视窗关掉。如果是假惺惺的同情或不必要的说教,我也不打算恋栈。但如果是些别的什麽……不知道为什麽,我就是觉得有必要看一下。
我轻轻按下Enter键,尽管我用的是静音键盘,还是很怕被丁爱梅听见。
黑底白字、极度简单但也极度惊悚的内容,就在我按下Enter键的瞬间,迅速、锐利而无情地出现在我眼前。
今天是跨年夜。我努力撑过了圣诞节,已经很累了。
有人要一起吗?
我屏住呼吸。文章就只有这麽一点,没了,可其中透露的讯息,是……
「不要理会比较好喔。」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我真的跳起来了,因为无声无息地出现、正站在我电脑桌旁边微笑的,不就是下午才在行天宫见过的狐狸脸吗?
「你、你怎麽会在这里?」这是非法入侵、是擅闯民宅!就算是鬼,也该尊重一下人类的人权吧?
狐狸脸笑而不答,倒是丁爱梅疑惑地抬起头,轻声问:
「齐仲民?你在跟我说话吗?」
我看看丁爱梅,又看看狐狸脸,丁爱梅还是一脸疑惑,而狐狸脸依旧笑得很欠扁。
「你……他……」我的手指头在丁爱梅和狐狸脸之间比来比去,试图找出个合理的解释。套房就这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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