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抄一把菜刀,把他脑袋砍下来。
他真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第一次送花的时候,他就特别坦荡又深情地看着我说那一朵玫瑰代表一心一意,一生一世。
我那时候也是真傻,明明是他不舍得多花钱,我还特感动觉得自己特幸福特满足。
我甚至觉得姜明初买一朵玫瑰刚刚好,他每个学期都要勤工俭学攒学费生活费,多为我多一分钱我都觉得罪恶。为了给他节省生活费,我俩约会啥的,基本上都是我掏钱。
有时候他过意不去,说一定要请客,但带我去的都是那种路边摊,人均十块钱还能送瓶矿泉水的。
送我回去的时候,姜明初在我家楼下和我拥抱,特别抱歉地说以后一定努力赚钱请我吃大餐,委屈我现在跟着他吃苦。
一想到他这种烂大街的便宜手段以前我是爱得要死,就觉得特别晦气。我内心是愤怒恶心的,可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的愤怒,恶心,我得表现出不舍和纠结,毕竟我现在是一个被婚姻和爱情问题困扰的可怜女人。
我木然地看着姜明初弹奏完,抱着一大束玫瑰走向我——我狠狠掐了自己大腿一爪,疼得我眼泪顿时氤氲,我泪眼朦胧地看着姜明初,微微咬着下唇,使劲儿忍住眼泪不落下。
姜明初深情恳切地看着我,“宝宝,你还记得这首歌吗?”
有情饮水饱吧,那时候我是真喜欢姜明初,我觉得他这么优秀,以后一定会成功,咱俩未来可期。
即便是吃着不刷锅炒出来的蛋炒饭,我也觉得美滋滋。
倒不是我要吃什么米其林黑珍珠才显得对方对我掏心掏肺,而是,此时此刻我恍然发现,以前的阮桢就是一大傻子,姜明初那些渣男手段随随便便就给我治得服服帖帖的。
所以姜明初今天忽然买这么大一束玫瑰花,我真是惊了。
我到时要看看他想耍什么花招。
我不由地想,姜明初搞这出的目的是什么?
骗我钱?
毕竟他盯着我理财的那一千多万,现在求饶,是为了等我原谅他之后,哄骗走我手里的现金?
仅此而已吗?
之后的几天,姜明初保持舔狗模式,对我的冷漠和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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