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伺候过病得不能动只能支支吾吾动眉毛的爹娘,他觉得应该也不会比那更难了。
“行!明天我就带你过去,你等会儿回去收拾收拾。”
“这么急啊!”庄稼皱眉。
“那是相当急啊!你把你地址留留,我明天下午接你去。”曲越没助理伺候他就得经纪人来,这短短几天可把他经纪人折磨的脱了人形,急得是天天打电话催他。
所以这上岗上位,只会是越快越好。
“好罢。”于是庄稼随便从哪撕了片纸想留地址,可是浑身都找不到笔,这时刘大递过自己手中的笔,庄稼一看,怪怪,好漂亮的钢笔!对刘大更是钦羡有加。
写好了自己的住址后,两人又说了些话,直到三更半夜才散。
临分别前,刘大还嘱咐他:“不用带太多东西,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些,细节我明天车上再跟你说。”
庄稼哦了声,走了几步停下来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
他很脏吗?
抱着这一疑问,庄稼一路走回了家——处在一条小破弄堂的小破房子。
庄稼走上嘎吱嘎吱的楼梯,拿钥匙开了自己那嘎吱嘎吱的破门板。
七八坪的房子里家徒四壁,连件像样点的家具都没有。地上一张床垫,角落里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上面摆着些锅碗瓢盆榨菜酱瓜还有庄稼唯二的两件家用电器,除此之外,就剩窗外绳子上挂着的那些衣物了。穷得连小偷都不屑光顾的地方。
庄稼心想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就躺着哼起了歌。
外面不时有几辆把音乐开得震天响的机车飞驰而过,彰显着自己暴走的青春,其中有一辆放的歌让庄稼不自觉停下了不成调的哼唱。
那歌的旋律很激烈,在大晚上的显得格外吵闹,可唱歌的声音听上去既清冷又沙哑,是与激烈曲调不符的寂寞沉重。庄稼自己也奇怪,他竟然听得出声音里的寂寞沉重那么深奥的东西。
不过那个声音他是记得的,是庄稼在收音机里听过很多回的声音,是每次调到他的歌庄稼都会不自觉静下心听的人。
那个人,叫曲越,是个很会唱歌很有才的人。
庄稼跟着外面吵闹的音乐瞎哼哼,然后慢慢进入梦乡。
其实庄稼这种行为吧,他自己稀里糊涂,可搁别人身上那就一朦胧成型中的粉丝追星族啊!
曲越就是他的偶像!完全可以这么说的。
彼时的他尚不知道,自己就要与这位天王巨星相遇,更不知道自己的人身将会发生如何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一变化有可能改变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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