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
“去吃饭吧!”
曲越领着庄稼去了店员小姐推荐的一家名为“je t'aime”的法国餐馆用餐。
不愧是店员小姐推荐的,店里气氛果然很好,昏昏暗暗的光线,悠扬的歌声,暧昧的暖香,很适合情侣约会的地方,放眼望去都是一对对的。
他们被侍者引着入座,庄稼对这种高级的氛围相当不适应,总觉得缚手缚脚的,上菜之后更是连刀叉都不会用了。
他怕弄出声音被别人关注,又不想在曲越面前丢人,于是埋头苦干着,简直要对盘子里的肉块深恶痛绝。
“你吃我的吧。”见他这样幸苦,曲越干脆把自己切成小块的小牛排换给了他,自己则拿过他那份被切割的零零碎碎的吃起来。
庄稼压低着头,将杯子里的红葡萄酒一饮而尽。等脸上觉得火辣辣的了,才觉得稍微自在一点。
他光顾着低头吃菜,连曲越离开座位都没发现。等到餐厅中央传来曲越的说话声,他愕然抬头望去,就看到曲越站在话筒前,向他这边说了几句话,他听不懂英语,但曲越说好后所有人都开始对着他鼓起掌来!
曲越侧首打了个手势,身后的小型乐队开始缓缓奏乐。
吉他声和着曲越有些沙哑的嗓音同时响起,庄稼听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洋文,但曲越唱的真的很好听。
他完全沉醉与那美妙的歌声中,和所有人一样。
当曲越唱完一曲之后,小小的餐馆内爆发出了一阵阵的掌声和口哨声,这个庄家懂,他们喜欢曲越的歌声。
曲越笑着走向他,让他紧张起来,他停在他面前,然后轻声说:“把手伸出来。”
庄稼乖乖听话,将右手伸给了他。然后他感到手心一凉,一枚样式简单的银戒躺在了他的掌心上。
他疑惑地看着曲越,听到他说:“帮我戴上。”
四周似乎又响起了可疑的口哨声和欢呼声,他们俨然成了餐馆内的焦点。
庄稼咽了口口水,曲越修长白皙的手指就在眼前,他几乎是颤抖着将那枚戒指戴到他手上的。
“无名指。”曲越提醒他。
庄稼于是又抖得更厉害了。
总算为曲越的无名指戴好戒指后,庄稼正要收手,曲越又反手一把抓过了他的右手,变戏法似的变出另一枚一模一样的戒指套在了他的右无名指上。
“呆子,你怎么就想不到我是送给你的呢?”曲越说着捏了捏他的鼻子。
“送给……我的?”庄稼觉得他要心跳过快而死了,他机械地重复着曲越的话,觉得自己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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