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Oh,you like a flower’就是你好像一朵鲜花。”后来,他的母亲又有了一个孩子,女人也是这么教那个孩子说:“‘Oh,you like a flower’就是你好像一朵鲜花。”,陆凡便在心里快速地接茬:“插在牛粪上。”
陆凡对他的继父谈不上喜欢或者讨厌,一个年逾耳顺的糟老头子,一具鸡皮松肉的胴体,对他产生不了任何的吸引力。他不恋老,也不恋父。认真说来,也许是有点“俄狄浦斯情结”,他从前就挺喜欢他的母亲,一个温柔、坚强又独立的喜欢唱歌剧的女人,他的继父就是她的业余声乐老师。
情结自然不能等同于爱情,况且陆凡对他母亲的爱也不是巫山云、沧海水,从他十四岁离开母亲重新回到父亲身边后,那份亲情便慢慢褪色减质,最终潜藏在心底不再时常想念。陆凡的父亲是个转业军人,和老婆离婚后就辞了交警的工作,到省城和老战友合伙做生意,对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来说也算小有成就了。
倘若只是拿理念不和、兴趣不同来做托词解释他们的离异,陆凡还可以理解,关键是这个理由似乎是唯一真实确凿可信的理由,他以为他们仍是相爱的,只是没法生活在一起罢了。
如果他们的婚姻意味着,每天都要为了彼此的行为不合己意而起争执,每天都要哭闹的死去活来,每天都要互相欺骗以求安宁,那么这么牵强不如好聚好散。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双伤”,不要说维系中爱有多深情有多浓,到头来撕破脸摆到台面上,不过就是一张纸一个孩子。
陆凡并不想因为自己的存在妨碍两人另辟新径,更不愿意做一个失败婚姻的砝码。很小的时候,他便开始观察他们的牵绊,他可以感受每一道裂缝的作用力,它们的反复,它们的时强时弱,以致最后的分崩离析。陆凡起初选择了爱唱歌的母亲,他和那个军人出身的父亲是不大交流的。可是后来,母亲很快嫁给一个爱唱歌老头子,这让陆凡失望。再后来十一岁时,他的小妹妹的出生让他开始犯恶,他打心眼里不喜欢那个婴儿,不喜欢她的哭号,不喜欢她身上的奶腥味,不喜欢她骶部的青色胎记。
离开母亲之前,陆凡一直生活在雅镇。雅镇是座不大不小的城市,没有什么知名度,只是恰好叫雅镇,所以当地人戏称这是全国最大的镇。这里的居民乐天知命,随遇而安,如同这座无名之城一样,有着巨大的包容力和消化功能。
可是陆凡上初中的时候,他的同桌是个女生,总是说自己不是雅镇的人,陆凡问她“那你是打哪儿来的?”她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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