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就我那辆傻乎乎地昂头挺胸着特没意思,便伸脚去踹。他妈的那家伙还真见鬼的结实,我一脚没把它踹烂自己脚趾却隐隐的痛了起来。
我掘脾气上来,和一辆玩具车较起了真。
等踹了七八脚,我才喘着粗气踢着那堆破烂,满怀英雄气概地喊“你丫服不服。”
旁边那群一起玩的男孩个个眼都红了。
他们怒了。… …|||||
男孩子怒了,可女孩子却觉得我倜倘潇洒,简直是她们粉红色梦里头的白马王子,其实我讨厌这个用词讨厌的要死,觉得什么“王子”的叫法太娘们儿了。
远在那之前,就有好多女孩子愿意亲近我。
常常是只要我一笑,那些平时神气地鼻子冲天的小女生就会红着脸低下头,还偷偷伸一下,从眼帘底下瞧瞧。
我知道我的笑容很阳光,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很亮,而且晶黑的,嘴唇边上有个笑弧,白白的一排牙齿里面,左边有个不成双的虎牙。用句文艺腔的用词来形容,就是坏男人的诱惑勾引和好男孩的纯真阳光交杂。
我很讨女孩子喜欢。
我知道。
我当然也很善于利用这一点。
所以即使我爸我妈都懒的作二十四孝父母事无巨细伺候我这小主子,我依然可以下了课就跑去疯玩,次日到学校会有香喷喷漂亮亮的作业本双手奉上给我抄。
对于这种现象,我爸的态度是撇撇嘴角,看不出是轻慢或高兴。
他只对我说了一句话,秦瑞,要注意分寸,玩多了你就知道,其实都一样。
其实都一样……这句话在我根本不懂其意思的年纪,就刻到了脑子里。
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就是靠这句话提醒着自己要从对陈默的绝望的痴迷里抽身而出,或者说,是靠这句话给自己陷在那段感情里营造了一个心安理得的借口。
而我妈每次说到这个,就会很得意地把我搂的紧紧的,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简直让我不能呼吸。
难怪我爸看见她就瞪出一双牛眼。
“宝贝儿子~~”她喜欢英俊的男人,更得意于自己的儿子这么受女生欢迎。
我挣扎开来,不管是谁,我都不喜欢身体上的接触。
“混小子!”妈拗不过我,放开了双手还不罢休地努起涂了桃红唇膏的嘴啾了我几下,“混小子,风流鬼,看你要骗死多少女孩子!”
等我开始读高中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被这句话冤枉透了。
我不是不喜欢女孩,我也觉得她们红嫩的皮肤很可爱,她们滑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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