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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鹿不是普遍人印象中像花鹿那般拥有好看的肤色,马鹿通体深褐色,面孔丑陋,体型巨大,奔跑较快,再加上拥有鹿角,是非常难狩猎的动物。
马鹿群的基本是母系社会,一个庞大的鹿群很少能看见成年雄鹿存在,由雌鹿为首,领着一群孤儿寡母,雄鹿全都单独或三两成队游离鹿群四周。
上回在森林发现的死鹿,很大概率就是雄鹿。
吕克来到鹿群必经之地,经过几十天的接触,吕克已经把对方的活动路线掌握,马鹿习性恰恰与蜂群相反,白天里多在山坡晒太阳,清晨黄昏才是频繁活动的时机。
没错,又是草木灰。
这个在黑暗年代堪称万金油的家伙...
所以吕克往粪便中,又加入了以上物资,才勉强凑出足够的化肥。
同时,为了更好的转化,吕克还将这些堆肥物料仔细切碎成较小的碎片,希望充分腐熟。
干到吃早饭时,吕克洗手烹饪,其实开荒一片可以种植的土地远没有这么简单,哪怕吕克做了这么多工作,但最后出土的肥料仍然会破坏土地...从而破坏庄稼。
一名优秀的猎人一定是会掌握各种动物的生活习惯并做出相应调整的人。
挖坑者吕克还是先挖出一个陷阱,马鹿身高几乎和自己持平,想要困住它,所需要的坑绝对不是一般的深。
挖了足足一天,从早挖到晚,中途仅仅去田里和化粪池逛了一圈,才挖出一半的进度,等到第三天下午,吕克才真正把坑弄出来。
狩猎狩猎,狩和猎是并存的,布置陷阱等鹿来自投罗网其实是很被动,主动进攻才是好办法。
但吕克并不担心,首先是森林里有的是无主之地,吕克还会慢慢开荒,等到明年就会有一块真正的熟地出现。其次,就算吕克准备仓促,最终产出的粮食也一定远超同时代的其他农民,等到明年三四月收获后,再配合山野间的猎物,渡过一个又一个的年份将不是问题。
吃完早饭,吕克带好装备,又扯下鹿皮和鹿角走出。
没错,自己要开始狩猎附近山林,除了自己以外最大的霸主——马鹿了!
来到这里第一天时,吕克已对马鹿垂涎三尺,碍于没有居所和实力不足,没有轻举妄动而已。
马鹿身上的好处不用多说,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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