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讨不了好的。”
从加入孙志队伍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成为了朝廷务必剿灭的叛军。
然而,人皆有求生之心。
即便在那些贵人们的眼中,底层百姓们的性命是如此地贫贱,可他们还是想要活着。
于是,为了保住这条“卑贱”的性命,他们只能将错就错,麻木地为孙志打打杀杀,根本就别无选择。
死一般的沉默中,众人打好了饭,各自找了地方坐下。
“那你怎么不跟王四他们一起走?”有人再次追问,重复了一遍方才的问题。
“唉,我也想走啊。”石头叹了口气,“可我不是说了吗?我上面还有老母在,新得的儿子又还不满周岁,他们老的老小的小,如何能禁得住逃难的苦?”
“唉。”
话说到这个地步,在场诸人无不叹气。
他们之所以加入孙志的队伍,不过是为了过上好日子,可如今会稽明明已经打下,他们却不得停歇,继续被驱使着打吴郡、打吴兴。
“我不管, 反正我是信的, 天底下再没有比郗女郎更好的人了,她肯定不会骗人!”
一人撞了撞他的肩膀:“我说石头,既然郗女郎这么好,那你怎么不跟王四他们一起逃到吴郡去?”
另一人叼着根草叶,枕靠在旁边的土坡上, 斜睨了这边一眼, 故意问道:“我且问你,石头, 在你心里,那郗氏女郎,竟比教首还好吗?”
这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默不作声。
大家左顾右盼,面面相觑,试图在彼此间的眼神接触中,寻找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稀少的食物,血腥的厮杀,再加上长途跋涉和攻城略池带来的疲惫和伤病,早已使这群原本的农民感到筋疲力尽。
他们无一不想知道,这样无望的日子,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到头?
北府军已经抵达三吴,他们这群连饭都吃不饱的乌合之众,一旦对上训练有素的北府军,那不是白白找死吗?
要是吴郡分田的消息是真的就好了。
如果郗氏女郎真的既往不咎,不怪罪他们追随孙志作乱,还愿意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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