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皱紧了眉,我揽过他,在他耳边问:“痛不痛?”
他还是摇头,脸颊微红。犹豫了一下又开口,“我喜欢小齐。”他嘴角牵起,晶亮亮的眸子,像极了黑夜中闪烁的宝石。我搂住他的手不由得紧了紧。是啊……他喜欢我。所以我对他做什么都可以,他不怨也不恨,只是一味为我着想。我不开心了,他就认为那全是他的过错;我开心了,他就更加卖力地让我开心……
我不知道是该说他傻,还是听话。他听话的方式不会让我开心,反而让我心痛得厉害。因为爱上了,才舍不得看他付出那么多来取悦自己,因为爱上了,所以才会痛。
我宁愿他对我冷淡,对我反抗。也不愿见他强忍着痛,惨败着一张脸说‘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他有些傻傻的,呆呆的。也正因如此,才让我格外心疼,格外喜欢,以至于后来成了深爱,坠进深渊。
隔天早上,我依旧吃到了热乎乎的早饭,看到了新更的一章。他对那晚的事情描写的很模糊,也许他根本不太理解,我对他做的那些事情究竟意味着些什么。总是在一章内出现的字眼是‘77开心就好’。评论里,书粉们为他的‘失身’痛呼,直教唆澜渊反攻。估计他后来是得知了我对他做的事情的意义,随之的好几天,他见我时都是躲躲闪闪的,耳根子红了一圈,似乎是在害羞。
尽管我对他说不上温柔,他还是为此开心了许久,却又羞涩的不敢看我。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秋,原来距离我们相遇,已经过了三月有余。
那天,我迎来了三位不速之客,使得我在异地感受到了温暖,又增添了不少烦恼。大学同学老赵、本家兄弟齐踏、青梅竹马的玩伴小弹(dan)。三个人像是约好一般,带了不少东西,直奔我店里来,往那一站,瞬间感觉气压低到了零下。
“蠢蛋!你跑这儿来了也不跟我们知会一声,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半年了!”
开口的是小弹,语速如其名,弹发一般,一开口就教训得我无力反驳。
“所以,如果我不动用关系找到这儿来,你是打算一辈子都不让大家知道你藏哪儿了?”齐踏抱胸,一脚踏上我的躺椅,我清楚的听到我那年老的躺椅发出凄惨的哀号声。
“别废话了,收拾收拾,我们来这又不是专门教训他的。”老赵搂着两人的肩膀,朗笑的样子与另外黑着脸的两位瞬间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这时候,澜渊正拿着鸡毛掸子,掸一掸刚才被齐踏踩过的躺椅,在三人的沉默下,若无其事地打扫其他地方。
老赵拍拍我的肩,指着澜渊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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