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花花爱我们的家,甚至比我还要多。而我为他流过的眼泪,只有一个男人,让我的流的眼泪比花花多。
有了花花后,我再不吃狗肉,也不能接受别人在我面前谈吃狗肉。我交男友的硬标准:不准吃狗肉。
所以我爱狗。因为有了太多的理由,所以不再需要理由。
可是我再没有养过狗。因为我还没有一个自己的家。我负不起责任,更不能带着我的狗狗去流浪去奔波。
哈……想到花花,我就有泪流成河。真可耻……
后来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条很像他的狗狗。我叫,花花,花花。狗狗没有理我。我当然知道它不会理我。我的花花去了,就不会回来了
我该说什么呢?花花,姐姐爱你。
下辈子,你做一个男人。和这辈子一样帅,像这辈子的妻妾成群一样的吸引女人。姐姐也做男人。
你给姐姐做受。
来世,我们再续前缘。
“你恨他们吗?”
“恨!”17岁的我,缩在又脏又破的毛毯里,咬牙切齿。
潮湿的地下室,永远不见天日的黑暗,永夜的沉寂中不断有老鼠尖叫着跑过。但这是多么温暖,一杯热水,两个牛肉包子——对于已经风餐露宿了几日的我来说。
“把眼泪擦干!”小虾扬起了手,似乎想打我,但终究没有挥下来。“哭有什么用?你个孬种!”
我是孬种。被扫地出门后,居然还砸着门祈求。林广山在对我做了那样的事情后,整个人也猫了起来。那时候父母去世不过一礼拜。我连精神都是恍惚的。
我想我该去找一份工作。可是夜晚的街道是那么空荡,我找不到可以歇息的地方。几个小痞子把我推到巷子口里抢劫,我身无分文,他们恼火之下拳脚相加。我哭泣,求饶,都没有用。是的,我是个孬种。
腿大概是骨折了吧,我想我应该去找一份工作,却无论如何也站不起来。有人可怜我,扔下几毛或者几块钱的硬币。
一个星期前,我还是父母手中的宝,是所谓校草,是老师眼中的优等生。一个星期后,我就沦为了乞丐。
不是没有别的办法的,我可以去找老师、找学校、找同学……总有人愿意帮我的吧?可是我站不起来。
“滚开!这个人我罩了!”
小虾,下颚一道疤延伸到脖子的小虾。头发根根如铁的小虾。喷了一口浓烟呛得我咳出眼泪的小虾。
“没有人会可怜你。如果有人打你,你就算只剩嘴巴也要去撕烂他!”小虾教育我。我不说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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