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都显得不那麽重要。
是是非不分也好,是三观不正也罢,总之,不能,不能再放星河离开。
摧心之苦,焚心之痛,只是想到那个人所经历过的创伤,不忍而已。
“星河……星河!”李傲然眼神一凛,旋即夺门而出。夜风很冷,吹在脸上犹如刀割,靖海上烟雾弥漫,也遍寻不见那个单薄的身影。
想到来的时候看到一辆陌生的黑色轿车,李傲然心思焦灼之下,径直找了过去。果不其然,有一个人正要打开车门进去,黑色风衣,秀致身形,长发猎猎。
“星河!”男人的声音夹在风声里,远远听来,依然入耳如震。
那个人影僵了一下,连头也没有回,关上车门,离开。
人的速度永远无法赶上车的速度,就好像伤害一个人远远比爱一个人容易很多一样都是浅显易懂的道理,可是,好多人不明白。
一个人也构不成伤害,只有两个人,才能伤人伤己。这很简单,可是,又有好多人不明白。
李傲然追到的,自然不会是那个人。他站在刚刚轿车停下的地方,手足冰凉,因为地上赫然有一口血迹。
上岛这个地方,似乎永远也不缺少悲欢离合。每时每刻,一段感情的离散和重聚,都不能改变这里的主基调。
末日欢歌。
巨大的落地窗外面闪烁着灯牌和霓虹灯,红灯区,绿灯区迎来送往,酒吧里,买醉消遣,一夜贪欢,西装革履的人们,褪下了伪装,尽情释放。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段时期的法国,可惜,没有红磨坊的肯肯舞。
啊啊,这说法真讽刺啊。一念及此,李傲然笑了一下,他赤足坐在地板上,背靠床铺,端着一杯武当王,也没有喝。
他并不需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他很清楚,在自己身上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突然想起星河很喜欢唱的那首歌谣。他一个人的时候,或者在泡茶,或者趴在厨房的流理台上给他煲汤,一边出神,一边唱歌谣。那时候,他自己也不知道,那眼神有多寂寞,见者,都会怜惜。
他不喜欢坐车,他喜欢走路的,明明搭捷运要走好久,还是那麽固执。所以每周末陪他去复查,都要一个人搀着另一个,慢慢的走到医院。
始终也不知道,为什麽这段路星河都会很高兴,显而易见的高兴,就差没扔了拐跳起来,平时寡言,那时候就会笑着说很多话。什麽花叔叔做的番茄炒蛋太难吃了,什麽阿傲你又吓死我鱼缸里一条鱼,什麽天气不好的时候就不愿意出门。
有一天晚上,刚刚做完运动,李傲然抚摸他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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