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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裤子卡的很紧,半天没褪下去,张哥额头的汗开始往下滚。我推开他的手,把裤带松了,他忽然捉着我手看我,好看的眼睛定着眼神,半天才说:“我是真喜欢你的。”我轻轻笑了,想说我也一样,但还是没开口。
那天晚上的感觉很好,两个人的配合很默契,先是他做,后是我做,两次我们都到了顶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两人热汗淋漓,如果第二天是死刑,我也愿了。
半夜醒过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夜半的光像迷离的雾水,伴着霓虹的颜色,在房间里像梦境一样扩散。前半夜发生的事也逐渐变的轻飘恍惚,头有些疼,腰也有点酸,口也跟沙漠似的。
手机忽然响,我朦胧中伸手摸了半天,接了电话:“喂?”“北晓,我啊!”我听出来了,是张哥。他在那边犹豫了一下,“钱在枕头下面。”他顿了顿,声音响了一下,又像中途折断的树枝,断掉了。
我清醒了大半,随手在枕头下面摸了一下,崭新钞票的质地在手中的触感是那样尖锐明确,容不得一点大意似的。我哦了一声,忍不住说了句“谢谢”,心却一点点的疼痛起来。他还没挂电话,但又没说话,我也沉默,两人似乎对峙着。结果还是他说了句,早点休息吧,注意身体。我应了一声,看着手机挂断后闪现一瞬的光芒,眼角忽然一阵痒。
夜忽然很长,身体一切不适的症状也像灵魂脱离躯体一样消失无觉。枕头下的钞票在手里冰冷沉默,忽然觉得,钱真是无情的东西。
一夜都没再睡……
11
我决心不再见张哥了,自从作了这个决定之后,我感觉自己一下像极了烈士,准备与敌人玉石俱焚的烈士。我联系到小皮,他认识一个熟人,帮我问到拉客户的工作,就是在大街上见人就问有没有要什么什么东西的工作。我好歹大专毕业,当时就想拒绝这工作,但一时又找不到适合的,将就吧。先从这个工作开始,毕竟生活总是要进入正常轨道的。
第一天上班,我穿上自己喜欢的衣服,裤子,鞋子,梳好自己喜欢的发型。结果是站在街头没一个小时,毒辣辣的日头一照,人就差点昏倒。长久日夜倒错的生活早已把身体折磨的不成样子,想来想去,还是决心先回家休养段时间再说吧。
结果回家一休养,就是足足一个多月,每天在家上网看电视,慢慢人也有了惰性,做什么都要死不活,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小皮来看过我几次,见我脸色差的离谱,说要带我去医院,结果他自己一忙就忙忘了,我也不愿打搅别人,自个自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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