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歌剧的无聊人都是文化人,而很不幸地,他爱的人似乎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
何至诚非常郁闷,他担心,林亦峰再这样沉沦下去,会彻头彻尾地变成一枚闷蛋,於是,在一日午後,看到林亦峰又换上正装出门後,他摇了摇手中的票,说:「The Johns的票,头等,包厢,看不看?」
他决定一探究竟,看看这林亦峰到底是吃错了甚麽药。
林亦峰鄙视地一撇嘴,没准备回应。
何至诚追补:「角度最好的,还可以进後台。」
林亦峰停下脚步,转头望他。
「怎样?」
林亦峰终於别扭地一点头。
於是两人得以一起在角度最好的包厢里睡觉。
若不是只有他们两人的话,四周的观众说不定认为他俩奏起的二重奏比乐团更可观。
於是何至诚很满足地发现,原来林亦峰也是没甚麽艺术细胞的,起码他同样不懂欣赏甚麽音乐,只不过是死充胖子而已。
虽然不知道他为甚麽要装有文化就是了。
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正是万家灯火的时候,林亦峰一贯地靠著车门,隔著车窗,看著车流。
何至诚就坐在身旁,显然音乐会带著他的催眠是致命的,到现在抽著烟仍是想睡。
林亦峰瞥眼何至诚神志不清的样子,嘴唇动了动,没说话,又转头看著窗外。
「想说就想说嘛,这可真不像你。」何至诚懒懒地说了,又深深地抽了口烟。
他们两人一起的时候,其实是何至诚较常抽烟,虽然明明林亦峰才是烟瘾比较深的那个。
林亦峰转过头来,眼神平静,冷淡地说:「我想去巴黎一趟。」
这其实应当算得上是一句请求,虽然他已经努力地说得像是陈述。
毕竟这不是工作,按契约,除非工作,他不能离开何至诚。
何至诚笑了笑,闲闲地眨了眨眼,说:「你这是求我吗?」
这说话的态度口吻,和他当年要求去日本是多麽的像,骄傲地隐藏著心底的不安。
过了这麽多年,何至诚仍是有点难受,毕竟令他不安的人正是自己,而他却不能不藉他的恐惧来留住他。
林亦峰抿著唇,没有应声。
「喂,求人是这种态度的吗?」何至诚其实也没甚麽,只是想耍耍他而已,毕竟平常他能令林亦峰为难的事实在太少。
林亦峰低头想了想,再抬头已经是一脸的笑,带点妖艳与狠毒,看了一眼,便跪落在地,低头用口咬开了他的裤链。
被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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