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的大学生活一切都很简单,上课、系队、报告,仅此而已。其实原先在社团博览会上早已看准目标,对热舞社跃跃yu试,却发现社课时间与系队时间冲突。在万般的挣扎後,我选择了系队,而其中的原因有二:系队相对於要花大量时间练舞的热舞社,事情b较没有没那麽多,我不打算把我的大一新生活塞得满满的,想留给自己一点属於个人的时间,至於另一个原因,大概是因为曾在高中时参加了一年的热舞社,後来因为一些原因而在高二时退社,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跳舞产生了一点畏惧的Y影。
或许不参加热舞社,多多少少是种逃避吧。
平时系队练球时,系男篮一定会在我们的隔壁场练习,当系队稍作休息时,我的目光总会不由自主的被隔壁场的情景x1引:或练球或打b赛,男生打起球来,在运球、跑位、传接球总是bnV生利索标准,让我看得十分着迷。
当然,纪维维仍是场上最闪耀的一颗星。
不过,或许我跟他本是处在不同世界的人吧,虽跟他同系同为系上的篮球队,几乎天天都会碰头见面,但我与他的生活始终毫无交集,顶多在学院里看到彼此时有礼貌的打招呼,点头一笑。我承认,我放在他身上的注意力b其他人还多,毕竟他本身就是系上的风云人物,很难不让人注目,再者,他的存在时常g起了我对周宇政的记忆,但一切仅此而已,我从未奢望过他什麽,更没动过什麽心思。
真的第一次与他说上话,已是开学後两个月的事,而且,也不是什麽太开心的事。只能说是自己太衰吧,来到大学短短不到几个月,就进出医院两次,一次是宿营时吃坏肚子,另一次,就是这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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