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
何言知看着很俊,是风雅的俊,像抽了节的竹子,贵气又清华,又像是天上的月光,悲悯着这人世间风景。
他生的最好的地方还在眉心,有朵莲花一样的胎记。
若有仙人,那仙人合该就是这样。
而不是一个老乞丐养大的乞儿。
但邹娥皇不知道为什么信了他的话,大约是因为见过他在宴席上吃饭,吃的时候把猪肘子往嘴里塞硬生生的啃,只有饿怕了的人才能有这样的反应。
“老乞丐的本事很少,就一点点。我八岁那年就无师自通了,”何言知笑的欠扁,有种没心没肺的疯感。
“那个时候我就想,他说不准是真的只是科举落榜了,而不是被人替了身份。”
“后来老乞丐死了,我认识了同村的放牛娃,知道自己能修练,我们便向东走,要去找山头拜师。最后师没拜成,那个放牛娃的媳妇死了,被官家人看上逼死了...”
他何止是能修炼,邹娥皇心想,天赋算得上是佼佼者,就比宴霜寒差了一点。
但何言知自己应该不这么觉得。
因为大周的开国皇帝,那个死了媳妇的放牛娃,活着的时候是个四十多岁的合道。
是闻所未闻的天资绝绝。
甚至那本《踏破蓬莱第一剑》的书里,方半子的师父都特意提过一嘴,说方半子的修练速度比旁人快,但比起大周开国皇帝,那就没眼看了。
连主角方半子都如此。
在这样的人身边呆久了,何言知也仅仅只算能修练罢了。
何言知:“后来的故事其实你都知道了,放牛娃成了皇帝,我成了天子近臣,大周第一个状元郎。”
邹娥皇听了这话后心中莫名一动,她撑着下巴趁着月光看这个落魄的书生。
按理来说何言知如今该是苦尽甘来。
开国功臣,高阶修士,年纪轻轻状元郎,这三个词里随便选哪个,都够他在不夜城里做个红袍加身的大官。
为什么呢?
“因为周平死了。”
何言知平静地回答了她的疑问。
那个当了开国天子的放牛娃死了,修真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才死在了登基后的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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