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昨夜我看着屠格涅夫的初恋多想去一了百了。
/他,简直是另一个国度的X转莎冈,我真的很想在嘈杂的酒吧内自残,但我身旁同坐吧台的男人拯救我。我就是怕去一间冷清的Bar会寻Si,这才又去熟店。原也没想过能和隔壁的男人聊天,但我们身後那桌的nV孩包包倏地掉落,发出蹦的一声;她的高阶相机和她的惨叫令我完全不想同情,一瞬的,我理解自己为何称作Lilith而不是其他人,为何是我被上帝讨厌,不是Adam与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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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怜悯而冷漠嘲讽的姿态,或许是带刺而人人厌恶的生命,但不把相机放在安全位置呵护的「文青」难道就不该被谴责吗?兴许是这个他者的悲剧事件开启了我和隔壁陌生人的话匣,第一杯红酒快喝完、薯条尚余许多的时候,男人问我:「在看吗?」我举了封面,他或许惊讶内文的简T字。
/「简T书b较便宜。」他似乎懂了,也可能从未懂过。只是继续用手机看《一拳超人》,後来听服务生推荐又改看别的漫画,期间浏览了LINE新闻、好不忙碌。而我?吃着很脆的薯条配红酒还能快速看我的屠格涅夫初恋时期遇到的那个:与自己父亲有一腿的FaNGdANgnV生,可有那麽一个微小的时间里,白光闪过我的脑海,我像与她同位存在那样同理她:一个认真过生活、不给承诺又被一群如蚊周旋的男人给烦透了的nV孩子,真是悖德的存在吗?她索要的是纯粹的欢愉,她冀望的是纯粹而浓烈的Ai:被谁给驯服……
/在酒JiNg的催化下,我被包覆在一种微妙的安全感内,男人长得似面熟的友人,但也或许我记不得面熟的友人是否真的存在。总之我喜欢这种熟悉的陌生人,喜欢酒意使感官迟钝,喜欢就这样相信社会好安全──如果能忽略每次夜里归家总能遇上的、丑得不可思议的大叔、阿伯、老人、JiNg疾患者,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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