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麽做,就能伪装成Si者因为失足跌入海里,完美脱罪。
可是这看起来天衣无缝的办法,却被人发现,或许这个人没有直接报警,而是威胁了我们,所以我们才会动了杀机。
如果弃屍是在四月二十号,那麽被目击者威胁的我们,并没有打算杀Si他,而是接受了他的要求,到了最後,或许目击者提出了更离谱的要求,我们才起了杀他的念头。
从三件衣服上,只有那hsE连衣裙有着明显的血迹,黑sE的T恤虽然也有深黑看起来像是被泼过的痕迹,但是这不合理,因为白sE衬衫也有血迹。
如果两件衣服都有血迹,为什麽黑sET恤的血迹会多过白sE的衬衫?
所以最有可能杀Si目击者的人,就是我老婆,小慧。
我可能不在现场,因为杀他的人是小慧,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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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也被通知在那个地方与目击者见面,但是赶到後,发现小慧已经把对方杀Si。
过後,我打算帮老婆脱罪,准备好了离婚协议书,在五月十八号的下午,跟老婆约在餐馆演一场戏,故意争吵,做出一副我们感情破裂的假象。
目击者Si的那天,应该是五月十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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