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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麻就肉麻吧,豁出去了……)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元隽伸手握着蓝晖的手,慢慢地说,“五十年后,我们可以倚靠着坐在阳台的椅子上,享受着阳光和咖啡,还可以一起品评着楼下年轻英俊的小伙子。“静…………
周涵首先爆笑起来,笑得捂着肚子在沙发上翻滚,然后滚落到地上,继续抱着一个抱枕翻滚。
蓝晖却没有那么激烈,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元隽的眼睛,半晌,他轻轻地笑了笑:“那我们以后要住在大学的体育场附近哦,我喜欢看大学生。““哎?那要选体育大学才好哦,身材够棒。”元隽把蓝晖拥入怀中,脸颊贴着脸颊。
“啊啊!受不了你们两个傻瓜了,我去洗澡休息了,你们慢慢肉麻吧!”周涵狼狈地从地上站起来,顺势把抱枕扔到沙发上。
“Akira!”蓝晖没有回头,“帮我转到这张专辑的第三首歌哦,我想唱这首歌给元隽听。““哦。”周涵愣了一下,倒是听话地去拨弄起CD机。
这首歌吴元隽并不熟悉,不过蓝晖似乎听过很多遍,否则也不会清楚地知道是第三首歌了。
元隽拿起周涵放在桌上的专辑封面,翻开,第三首歌,名字叫《喜欢》。
“喜欢用所有的力气 紧紧的拥抱你
喜欢你爱笑的眼睛 锁着难解的谜
喜欢穿你的衣服 尽管大的离谱
每当你觉得好满足 我也很幸福
快乐好简单 只要你在我的身旁
好不好就这样 地老天荒“
蓝晖唱歌可比元隽好多了,所以尽管是一首女声的歌曲,而且非常缠绵,不过蓝晖唱来,还是非常委婉动听。
(快乐好简单,只要你在我的身旁……)
元隽听得眼窝热乎热乎的,他把蓝晖搂得紧紧的,“蓝晖,谢谢!我很喜欢你唱这首歌给我听。““恩,以后每天给你唱一次,让你耳朵……”蓝晖轻轻咬了咬元隽的耳朵,“听得生茧,还不把你给腻死!“(腻死我也认了……)
(因为,我很喜欢这首《喜欢》……谢谢你,蓝晖。)
2000年12月14日,星期四。晴。
天还没亮吴元隽就被周涵踢了起来,昨天晚上这两兄弟不知道聊到几点钟,反正吴元隽睡到迷糊的时候听见“啪”的一声,据说是周涵半夜才去洗澡,然后不慎打烂了一个青瓷花瓶。
(呃…………)
(青瓷花瓶……老爹过来的时候估计会宰了我……)
把行李塞进出租车的车尾后,周涵抢着去坐了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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