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察的办案效率,仍是值得信赖。
我们在警局坐没有几分钟,警察已确认是三楼的刘老爹与他的儿子,一同在我家门前咆哮,且泼了两大桶的泥水。
这样的行为,超出《民法》的范围,严格来论是危害公共安全。
主要办案的资深警察看完录影,没有办法息事宁人兼劝我们和解,只好让同僚返回公寓,带刘家父子过来。而我们则先被安置於由透明玻璃所构成的访客室,稍做等候。
「喝点水。」开车载我们的警察叫许安达。我们落座後,他端了三杯水给我们饮用。
至今仍不知受到什麽惊吓,而十分怯弱的老太太依偎在老先生身旁,不吭声也不多加言语。
「谢谢。」老先生道谢,拿起纸杯交付至老太太的手上。
「你们想吃点什麽吗?可以一起帮你们订便当。」
看了一下手表,时针转至十二点,超过午餐时间。
「不、不用了。」面对如此赤诚的好意,老太太压抑内心的旁徨,小声回:「并不饿,谢谢。」
许警察将目光转向我,我顺着老太太的意,微微摇头,表示真的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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