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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月的最後一天确定参赛、决定书名,七月三日开书到八月三十一日压着Si线截稿,这期间经过了瞪着稿件发呆、挑选BGM、两个礼拜的空窗期以及和时间赛跑的极限赶稿,此外还经历为了桥段查了半天资料最後决定舍弃桥段的愉快?时光,外加没写大纲导致每天都在思考接下来得写什麽的怀疑人生,最终完成的十三万字成为了十九岁末的纪念品,先感谢推坑我的闪电哈扣、半夜在聊天室听我话唬烂的神奇虎牙以及小祈小姐,还有虽然嘴上时时鄙夷、根本不知道我有在写文但还是默许我暑假宅在家写稿的母上大人,你们造就了我的成就,甘虾。
书名如此是因为六月的某天偶然间翻书翻到这个词,接着想书名时突然之间跳进脑海後便这麽快乐地决定了。整个故事的构想只源於一个画面:在早已忘了几年前的某天凌晨,做了个梦接着醒来後全忘了,脑中隐约剩下一个朦胧的画面,便是一个穿着连帽外套的人靠在墙边,全身散发正在等待什麽的气息。就是这样。
多年以来我偶尔会回想起这个画面,直到这次b赛的出现,这才决定让那个等在墙边的小家伙成为故事。
忘了是谁说的,想要文章的内容感动人,首先要能感动自己。文中的几段剧情是在哭包我本人谜之低泪点的辅助下哭着写完的,如果能让各位在的过程中有想哭的冲动那就太好了。喂
那麽为了让各位对文中的角sE再增加一些立T的印象,下列一些角sE们的简短介绍:
主角方──
冯易廷28:披着人皮的狮子,对待鬼魂的本X超机车俗称机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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