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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你,算我求你了,全世界就只剩你可以帮我了,恒恒。”
我看着站在门口的小男孩,无言地望着站在他身边的男人。
好好的星期天早上,我还穿着四角内裤,脚上踏着夹拖,头发没理、胡子没刮,连鼻毛都露了一截在外头。本来想说给他睡到日上三竿,幸福地在床上滚来滚去,没想到连七点都没滚过,门铃就不识相地响了。
我打开门,又立即关上门。因为看见了极度伤眼的东西。
“恒恒!”
门外响起杀猪般地哀鸣,这世上会这么叫我的人向来只有他一个。我其实叫吴正桓,这个中文零分的白痴,第一次在名单上看见我时就念错了我的名字,而我当时也够白痴,竟就这样让他一直叫下去。
显然过了六年他毫无长进,继续叫错我的名字。比起他的脸,我更不想听见他叫我的声音,在两害相衡取其轻之下,我还是一边搔着头,一边重新开了门。
“恒恒——”
那个男人见到我开门,像是见到天国大门开了一样,露出感激涕零的神色。
我实在不愿再多看这张脸一眼,把视线移向他牵在手上的小男孩。
“做什么?”我冷漠如应对每个月末都会来推销羊奶的小弟。
“恒恒,好久不见了,你还是一样……呃……很帅气……”
他大概想要想些好一点的词来贿赂我,但是我的状态显然很困难。
他看见我穿着内裤,上身一丝不挂,眼角下挂着黑眼圈,胡渣堆到快把下巴淹没的邋遢样,吞了口涎沫,也学我把视线稍微转开。
“六年不见了,你……你还好吗?”
我面无表情地盯着小男孩脚边一公分的地砖。
“很好,除了和你分手后,因为你的那件事被公司炒鱿鱼,和你交往的事因而在家里曝光,被我老爸赶出家门,身无分文地一个人流浪到外头,才发现之前和你合买的房子竟然房贷还没缴清,还是用我的名字,让我必须一边打工、一边还债、一边忍受房东每天来羞辱我的生活之外,一切都很好。”
门外的男人露出了受伤小狗般的表情,我最看不得他那种表情。以前就是因为这种表情,我才会傻傻地替他数了六年钞票还浑然不觉。
没错,门口这个男人,这个三十好几,还看起来一副初出茅芦少年样,细皮嫩肉外加一头乌溜溜半长发的男人,就是我以前交往的对象,俗称前男友。
说是前男友,说的我好像阅人无数的样子,事实上我就只他这么一个男友,从学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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