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煦就配合温玫的速度,跑了三十分钟。结束後,温玫累到背脊都难以挺直,傅煦却依旧笔直站着,不过气息也有些不稳。
花了几分钟拉筋後,温玫便跟在傅煦身後,後者说请客不是骗人,熟门熟路地来到巷弄内的一家早餐店,俨然是个常客。
时间尚早,客人不多,大多也是拿了餐点便匆匆离去,鲜少像两人这样在店内用餐。
温玫倒不晓得这家店,一般而言,她的早餐不是不吃,就是选择麦片这种方便的食物草草解决,让肚子不要是空的就好。
上一次吃早餐店,可能是学生时代的事情了。
从没料到,时隔多年的这一次,对象竟是傅煦。
男人娴熟地转着笔,将菜单转向她的方向,「看看吃什麽。」
温玫一边擦汗,大致上扫了眼菜单,便道:「一杯豆浆跟鲔鱼三明治就好。」
他点头,右手撑着脸颊,左手在点餐单上划记号。
傅煦是左撇子,资料上明明白白写着,所以温玫没有意外。
来不及看清他点什麽,傅煦就去柜台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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