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稚嫩,把一首看去沧桑的歌唱得无畏无惧,还乱拔高几调,把自由两个字扯得变形再变形,加上不地
道的粤语,听去更是含糊一片。
小天听着却感觉比高级音响里放出来的效果更好。
秦仲掐着他,让他也吼上一嗓子。
压抑了许久的心情,仿佛被这柔风吹走,过去的郁闷也仿佛被友情给驱散,小天慢慢哼唧了起来,唱了几个和音。
两个大男孩,在游人归去的时间,以月亮星星青山流水花鸟虫鱼为观众,卖力地上演着属于他们的演唱会。
一首接一首,小天唱到疲惫时,秦仲却一跃而起说:〃走,咱们蹦迪去。今个儿,我那老头子出差,不在家,我们好好乐
一乐。〃
今天是秦仲的生日,身为异乡人的他在这里朋友不多,自从被富商包养后,为了不得罪醋坛子似的金主,朋友更少了。
难得碰上一个金主不反对的小天,也不管年龄差异,把他当作小弟弟般照顾起来。自己牛一,自然要请客吃饭开心开心
,所以拉小天出来。
被秦仲的热情感染,本来略感疲惫的身体也一下精神了起来,刘皓天应了声:〃好。〃
两人骑车往回走,到了国道,拦了辆汽车回市中心。
两人去大排挡热热闹闹地吃了个饭,然后各自回家洗澡,休息了一会,然后换衣服,准备去蹦迪。
对于蹦迪,以前的刘皓天是兴趣缺缺,他更喜欢到酒吧泡帅哥,来上一炮。而今别说泡,多看别人几眼,那两兄弟就受
不了。所以现在蹦迪也不错,若是能再加上一颗小药丸,摇头晃脑发泄个半天,更是锦上添花了。
可惜,那两人决不让他碰毒品。要不然刘皓天早是瘾君子。
秦仲重新打扮了一番后再来找小天,他的装束让人忍俊不禁。
相对刘皓天白衬衣黑皮裤的朴素,秦仲无疑是一只花哨的小母鸡。
他用发蜡将顶上的刚染的红毛胶得根根竖起,像一个小鸡冠,耳朵上的十三个洞戴上了十三款不同样式的耳环,上身穿
了一件无袖的黄色紧身皮衣,手上累累赘赘戴着好些个黄的白的蓝的金属手镯,下身是一条满是破洞的小喇叭牛仔裤,
破洞之招摇,还露出大半截白色的屁股,敢情里面什么也没穿,脚上一双最时髦的翘头绿皮鞋。这副打扮,已让路人侧
目。秦仲却唯恐不够张扬,还画上浓重的眼影,抹上鲜艳的口红。
秦仲一见刘皓天,就弯腰把白屁股朝向他,夸张地扭动着,当作和他打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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