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过。”
楞了一下的刘金喜呼的一下红了眼角,跟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的刘大梅一起颤抖着手拿下大凤手中的酒盅,齐齐的点点头,“哎。”
平日里的能言善道,平日里的爽朗大方此时此刻全部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一刻,在双鸭屯老少爷们的注视下,在亲密战友的祝福中,也在三个女儿的笑容里,举起酒盅的刘大梅、刘金喜郑重的喝下交杯酒。
一口闷下的刘金喜悄悄的抹了把脸,放下酒盅的刹那,一把抱起三凤,“兄弟们,我刘金喜有家了,我刘金喜也有老婆孩子了。”
嘶吼的刘金喜激动的那样惹来阵阵笑声,站在人群中,看着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刘大梅,又看着眉目间终于少了郁气的大凤,耿天提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风风雨雨的大半年,不管经历了什么,总算过去了,就连曾经不言不语却用无声反对的大凤也终于敞开了心。
就这样走过了叛逆,就这样在鲜血中走进十四岁的大凤,耿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场鲜血战让刘金喜满身伤痕,也让亲眼见证的大凤快速的成长,虽然这样的成长对于大凤来说太过于残忍,可意外之所以称之为意外,也就是完全不在预料之中。
大凤终究还是那个朴实而善良的农家孩子,不管这样的成人有多让人不堪,可大凤扛过来了,就连曾经倒在血泊中的刘金喜也扛过来了。
而受到应有惩罚的钱家爷俩也去了该去的地方,打今个起,大凤姐三和刘大梅也有了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喧闹的婚礼结束,微醺的耿天一手牵着自己的胖儿子,一手拉着呵护了自己走了近十年的爱人慢慢往山里走。
初夏的微风轻轻的拂过,漫山遍野的翠绿和清新不断在眼底闪过,明明是熟悉的景色可依然深深吸引着耿天。
“爹,我想去省城念书。”
漫步在林中的耿天正在享受此时的惬意时,稚嫩的童音在耳边响起,声音还是那个熟悉的刻在骨子里的声音,可意思却把仅有一丝微醉的耿天震的呼的一下醒了酒。
没有看手中的胖儿子,而是第一时间刷的一下盯住顾伟的耿天瞪大的双眼看到的就是同样满脸惊讶的顾伟。
松开手,停住脚,秃噜一把脸的耿天按下突突突直蹦的心跳,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才低头看向胖儿子。
仅仅七岁,却已经达到一米三的耿林又黑又敦实,结实的小胳膊小腿跟小杠子似的极其有力,大半年的时候窜了一头高的耿林此时已经到了耿天的胸口,而最让耿天欣慰又失落的时,不知道学校是咋训练的,这孩子独立能力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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