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叔叔。」他淡淡地否认。
吕黔会心地一笑:「就知道你会这麽说。」说著,他从怀中掏出了一件物事,塞到了孩子手中,「给,还记得这个吗?」
拉起孩子的手晃动起来,清脆的铃声在屋内盘旋不去。
他明显地感觉出了孩子的颤抖,他知道这孩子已经认出了这样小东西。这是沈逸三岁时,他父亲亲手爲他带上的铃铛,瞧著这孩子十分喜欢,吕黔便起了捉弄他的心思。在他接到家书不得不回去接任掌门前,他开口向孩子讨那个铃铛。本以爲孩子的心性总喜欢巴著自己中意的玩具不放,却没想到这孩子竟轻易地将它叫到自己手上。
「逸儿喜欢叔叔,逸儿也喜欢铃铛,所以逸儿把铃铛交给叔叔,叔叔也一定会喜欢这铃铛。」
这个逻辑虽然有点搞笑,但是当时给他的震撼是巨大的。这样的孩子将来必成大器,他理所当然地这样想。多麽希望能在他身旁看著他一点点地成长。只是「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该走的始终要走。
「叔叔一定会保管好它,等逸儿长大了就来向叔叔要。若是那时叔叔弄坏了它,你想怎麽罚叔叔都成。」
「嗯!打勾勾。」
当时孩子的笑脸还深印在自己心田。一别四年,怎会想到竟如此相遇,真是让人感叹世事无常!
「怎麽样?叔叔没弄坏它吧!」他笑嘻嘻地问道。
孩子将铃铛贴在自己脸颊,怀念地摩挲著,眼角已不觉地落下两行清泪。
「嗯,很好。」他带著哭腔,「叔叔……叔叔……叔叔……」
他反复地叫著这个许久不曾用过的称呼,万般心情涌上心头。
「孩子,你受苦了。」他将孩子紧紧地搂在怀中,「别担心,以後有叔叔照顾你,你不会再孤单一人了。」
「嗯……」还来不及说话,他已控制不住地放声大哭起来。
那天晚上,他们聊了很久的天,这孩子将他所有的心事告诉了自己,他害怕风雨夜。三年前的那个风雨夜,一块明黄色的绸布毁了他的一家,他失去了曾经拥有过的幸福。两年前的那个风雨夜,他被色迷心窍的监工压在身下爲所欲爲,遭受女人一般的对待。一年前的那个风雨夜,他第一次拿起匕首,狠狠地将它刺入敌人的心脏,仍有些许良知的他彻底地将自己推入地狱的深渊。所以,他恨风雨夜,他的不幸都发生在风雨夜中。这样的夜晚,他总会恐惧地缩在一个自认安全的角落里,掩住耳朵隔绝著整个世界。
「这就是你师兄的故事。」
他负著手,站在又开始下起蒙蒙小雨的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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