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宁有点不好,把狼撵走了。
吃的再多,也不能全喂狼啊!
大众车上的女人走到路边又拍了一段狼离开的视频,才收起手机,看姜宁:“小哥胆子真大,狼你都敢抓,你真的不怕被狼咬啊?”
姜宁实话实说:“那狼咬不到我。”
女人惊叹:“狼可是野兽啊!”
姜宁笑道:“野兽其实并不可怕,人类才是这个星球上最顶级的掠食者,除了老虎狮子棕熊大象等体量远超人类的大型猛兽,相同体重下,人类要是不怕受伤,放开了手脚和野兽生死相搏,没有什么野兽会是人类的对手。”
女人不信:“人类怎么可能是野兽的对手?”
姜宁反问:“为什么不可能,人类拥有灵活的四肢,手脚肩肘膝甚至脑袋都可以当作武器来使用,野兽有什么,就说狼,除了会咬,还有什么攻击手段?再说力量,狼能有多大的力气,成年人的力气是大于狼的,如果不怕受伤来一场生死搏斗,哪怕一个女人,也可以轻易弄死一只狼,拼着被狼咬一口,只要不被咬到喉咙这种要害就不会失去战斗力,两根手指头把狼眼珠子抠出来行不行?要是借助工具,弄死一只狼就更简单了。”
女人听的那个惊呆,只觉认知被颠覆。
人怎么能和野兽以命相搏呢!
被狼咬上一口,那得多疼啊!
指不定还会有什么细菌…
不过…
这家伙说的好像也有点道理。
但人毕竟是人,谁吃饱了撑的去跟野兽拼命啊!
所以这就是个悖论。
姜宁没再多说,招呼冯雪上车出发。
天黑前要到五道梁,在那里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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