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啊,还是——”
“不用,不用,你还有那么多客人要招呼呢。”莱默说。
“我想你说得有道理。”她最后一次向罗兰和他的同伴们鞠躬致意,尽管她脸上还是带着微笑,尽管这个微笑在罗兰看来是绝对发自内心的,罗兰还是想:她对有些事情不太满意。肯定是这样的。
“先生们,”莱默说。他一口大牙,显得与脸有些不相称。“请随我来。”
他领着他们从咧嘴笑的治安官艾弗里身边走过,进入了接待厅。
罗兰对大厅并没什么感觉;毕竟他见过蓟犁的大厅——有时候人们也称之为祖先厅——每年的盛大舞会都在那里举行。舞会上跳的就是所谓的东方舞,这场舞蹈标志着满土的结束,并且预示着收割的到来。大厅里总共有五个枝形大吊灯,而不是只有一个,而且用的都是电灯泡,而不是油灯。赴宴者的穿着(很多人都是有钱的年轻人,他们这辈子从来都没有工作过,法僧会不失时机地提及这一点)比这里的人们华丽,蓟犁的音乐也更丰富,随着尊贵的来宾以及长者靠向阿瑟·艾尔德,他们之间也越靠越近了。艾尔德骑着一匹白马,身佩统一之剑。
但宴会现场还是有点生气的,甚至可以说生气勃勃。这里有蓟犁所没有的热闹气氛,而且不仅仅是在跳东方舞的时候。在罗兰看来,接待厅里的气氛是那样一种东西,就算它消失了你也不会很留恋,因为它是静悄悄地、毫无痛苦地流逝了。就好像是割破静脉,往一个注满热水的盆里滴血一样。
这个房间——还没大到可以被称为大厅的程度——是圆形的,镶嵌板条的墙壁饰有历任市长的(大多数画得很差)画像。通往餐厅的门右边有一个升起的平台,四个咧嘴笑的吉他手身穿塔提夹克衫,头戴墨西哥宽边帽,正在演奏着一种类似华尔兹的音乐,但节奏要快得多。地板中央放了张桌子,上面放着两个酒钵,其中一个又大又漂亮,另一个则很小很普通。那个穿白夹克的调酒师则是艾弗里的另一个副手。
和高级治安官前一天告诉他们的完全相反,好几个人都佩着不同颜色的饰带,但是罗兰觉得自己身穿白丝绸衬衫、黑色领结和直筒正装裤也没什么不合适。在佩饰带的人中,他看见三个人穿着过时的老式外套,这不禁让他想起畜牧户去教堂时穿的一身行头,他还看见一些人(基本上都是年轻人)压根就没有穿外套。有些女人戴着珠宝(但是没有一件能比得上托林太太的暗火石耳饰),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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