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眷,上上下下地打量她,挑剔地评价“还是像冬天里没趣的冰块似的。”
沈眷已经收拾好了心态,听她话里有话,顺着她,问“你监视我”
祝羽摇头,笑意布满她的眼角眉梢,显得十分快乐“不能说是监视,只是好奇,观察。”
“好奇什么”
“好奇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祝羽说着话,想要靠到椅背上,但由于双手铐在身后,不方便,她略显不耐,只得放弃了,专注地看着沈眷,像是挑剔一件流水线上的残次品,说道,“好奇你怎么让小歌死心塌地。”
听她口中说出小歌,沈眷很是不悦,顾树歌也不太习惯。
但祝羽完全没有在意沈眷的反应,继续说了下去“她刚到英国,是我帮助她的。那边虽然准备好了住处,各种手续也有人替她办理,但还是有很多事情,必须她自己适应。一开始,她看起来很孤单,像只走丢了的小奶猫,看起来很可怜。我爸爸让我接近她,和她相处好,我一直都很听话,这次当然也没有违背他的意思,尝试着靠近她,和她做朋友。”
祝羽说着话,从她开始提起顾树歌,她渐渐地好像把那张人皮披了回来,像个人了。
“我以为顾小姐会很难接近,结果,她的脾气软得不行,跟她说话,她会认真听,会笑,会点头,愿意帮助人,也不排斥别人的帮助。我想这次应该很快就能完成我爸爸的要求,结果,我又发现,她不需要朋友,我靠近不了她。可是怎么办呢,我必须得完成这个任务,我不敢想达不到我爸的要求,会是什么后果。”
祝羽想到什么,又笑眯眯地添了一句“那时候我手上还没人命,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距离我把第一个女孩子拐骗走,并且在这个女孩子被大人物使用后,亲手杀死,还有一年的时间。”
她提到她犯下的第一起人命案,毫不在意,反而被拉扯走了注意力,说到那个女孩子身上去了。
“那个女孩叫莫盈,也是华人,特别努力地想要活出人样。她什么工作都做,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十二个小时在打工,四个小时在读书,剩下的时间吃饭睡觉和赶公交。她这么生活已经一整年了,说起来的时候,她笑得特别开心,因为这已经比以前要好得多了,她说她打算考大学,进修一个学位,到时候,她就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日子总能一天比一天好。
“哦,她为什么会跟我说这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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