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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许辞点头,“案发当日的晚上十点十五分,宋黎和我在一起。”
法官:“晚上十点十五分到凌晨四点,她都一直和你在一起吗?”
许辞:“是。但严格地来说,从当天晚上十点到凌晨五点四十分,她都一直和我在一起,持续到拘捕当日。”
法官:“在晚上十点到凌晨五点的这个时间段,你们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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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关键的证词。
场上的人看见宋黎表情变了下,许辞沉默了两秒,所有人都因为这两个细微的变化而开始看着许辞。
两秒过后,男人连表情都没换,语气再正常不过,“za。”
法官:“从晚上十点到凌晨五点?”
许辞点头:“是。”
法官:“在这个时间段你们没有做别的吗?”
许辞面不改sE:“如果替她擦汗和换姿势排除在外的话,有。”
这时就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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