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我听人说,小叔爷是状元公呢。”
杨政笑道:“何止,还是三元及第的状元公。”
杨寿把大拇哥一挑:“那小叔爷厉害。我还听说,小叔爷指挥十万大军,灵璧一战,斩杀金狗八万,俘获金狗四万…”
嗯?这么夸张的吗?
消息才传到西川,这战果就扩大了一倍了?
杨沅微笑道:“仗是打赢了,不过杀的人倒也没有那么多…”
那就是真的了!
杨寿大喜:“那小叔爷是真厉害。”
看他欢喜的模样,有个厉害的小叔爷,好像他也荣耀的很。
杨沅笑道:“寿…咳咳,寿儿一看就是个了不起的豪杰,还是个打虎英雄,也很了不起。”
让他把一个同龄人当孩子叫,一时间杨沅还有些不适应,所以小小地尴尬了一下。
杨政站在一旁,有些漠色的眸子,悄然盯着杨沅的神情变化。
他见杨沅只是初见杨寿时,露出些诧异神色,但之后谈笑神色就尽皆如常了。
而且对孙儿杨寿,杨沅是真的喜欢,杨政脸上的线条便柔和了许多。
这个二孙幼年时发过一场风寒,命是救回来了,脑子却烧坏了,现在的智商,还像个少年人。
许多人初见杨寿时,都是先惊讶,然后神情便不一而足。
哪怕刻意掩饰,杨政也能感觉到,他们或怜悯、或鄙夷,或幸灾乐祸,又或就把杨寿当成了小孩儿哄。
但杨沅没有,他微微一诧之后,再和杨寿说话,便是平等的语气,而且没有什么隐藏起来的情绪。
他的喜欢,是发自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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