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何指纹,研判凶手有事先做好预防手段。
七、凶手皆挑选在日间上班时段或夜间犯案,那也是日常住宅区人群较少的时候。
八、无法判断凶手的实际目的跟动机,以如此猎奇又随机的伤人手段来看,不排除是愉悦犯或是想抒发压力者;又基於手法独特,因此研判凶手是多少受到犯罪作品、影视,或是具备艺术型人格者。
九、事实上,有最後一名Si者,其Si法、现场是密室与前几人相同,只是不同之处在於此人是倒卧在浴室,而非离大门附近的位置,窥视孔也未遭到破坏。
值得一提的是──此人是自己手持冰椎刺入眼窝而Si的,尽管可能跟案情有关,但根据下一点研判,这名男X很有可能是自杀而非他杀。
十、该名男X符合警方所推断的一百六十至一百七十公分左右的凶手身高,单身,未有固定工作。
另外透过对方住所物品可以看出Si前接触许多犯罪等相关作品,电脑纪录显示曾匿名在网路上批判时事、nVX以及过去从警时的不公待遇。
吊诡的是自从此人Si亡後,「凿眼事件」便没有再发生;从对方家中也找到了曾经被监视器拍摄到的衣着、冰椎与木槌,以及符合案件现场的足迹尺寸鞋款。
基於以上这些,nV警官他们推断这名愤世嫉俗的男X应该就是凶手,最终因为畏罪或是基於什麽理由以同样的方式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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