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既然民主政府可以代表百姓,那麽民主政府犯的错,不就应该是由百姓承担吗?
如果,百姓亲手选出的政府都无法让百姓自己愿意承担,那麽这种政府又怎麽能说是真正的“民主”呢?
即使是投下了反对票的人,不也是应该“少数服从多数”吗?
这也是口口声声强调的“民主”JiNg神不是吗?
更何况,民主政治T制下,还有一个响亮的口号:
“百姓的眼光是雪亮的。”
这不是更加说明了民主制度下选出的政府,一定是最明智的吗?
如果,真相是:
“大部分的百姓眼睛其实都抹了狗屎。”
那麽民主制度岂不是人类史上最大的笑话政治T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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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信奉民主制度的百姓,当他们的政府败亡之时,并不存在真正的无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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