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刘欣特辑**
**本章重点:如果想要使用自身的权利合法申请肇事者的个人资料,需要事故本人打电话去跟警察说明情况及确认身分**
[调解的节奏与事态,逐渐往我们原本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了]
今天下午开始我还有项任务,就是打电话询问在小琉球帮我们做笔录的那位巡佐,用申请的方式,请他协助我们取得我同学的部分个人资料。
去警察局做过笔录後,我们会拿到一个事故三联单,三联单上有写说,我们有权利可以透过向警察申请的管道到对方部分个资以利後续的调解等,因此我们想要请警察帮助
因为我上个星期09/21四有询问刘欣化名,去小琉球骑车载我的那位同学一些有助於我们申请强制险的资料,但不知道为什麽,刘欣像是对我在心态上有些防备那样,虽然有答应我说会给,但是一直没有想起来要传给我。
我:刘欣,我们想要向你询问一些个资去申请强制险,请问可以吗?
欣:是不是我不给你,你就不能申请?
我:对,但是这是你的个资,所以我们要询问你,请问可以吗?
欣:喔,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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