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的多,但是现在勉强能算是一个有钱人了,他当初投资的那个面摊,两年内在云城一共开了六家面馆。
其实这两年,云城人只要稍有头脑的就都赚的盆满钵满,不过宋远毕竟不是钱望,他的兴趣是练功而不是赚钱。
说到武功,宋远现在已经可以跻身高手的行列了,在南宗,他已经超越了徐远行,成为了南宗的第一高手,当初简怀修给他定下目标的那本小册子上所写的门派武功宋远也已经学会了一小半了,虽说他依然不是简怀修的对手,但和从前毫无还手之力相比,情况已经好多了。
这天上午,宋远难得没有练剑,而是到云城街上闲逛起来,此时云城的繁华景象与当初他在杭州城所看见的已经相差无几了,时光改变的不仅是云城,还有他。
宋远的相貌算不上是顶顶出色的,但绝对算是清秀,从前小还看不出来,现在人长开了,脸上有了棱角,皱眉微笑,都仿佛带着和煦春。光,他引人瞩目但并不灼人眼球,他天生就有一种朴素让人亲近的气质。他立在街上,穿一身白衣,腰间挎着一把剑,引得路过的年轻女子频频朝他暗送秋波。他,已经从两年前简怀修口中的豆芽菜变成了翩翩少年郎了。
宋远这次出来主要是想买一只鹦鹉,一年前,简怀修买了一只鹦鹉,那鹦鹉几天前死了,是被宋远一剑劈死的。
宋远劈死鹦鹉之后,心里也有些懊悔,他是一时气急了才忍不住拔剑的,再说他拔剑也没真打算杀了鹦鹉,主要是那头鹦鹉傻,自己一头撞到惊羽剑上来,死了。
要说这鹦鹉怎么惹着宋远了,还得从简怀修那满满一屋子的小黄书说起。
简怀修在看完那一屋子的书之后,博览群“书”的他总结发现,绝大部分的小黄书都写的都很烂,配的图也相当之差劲,于是简怀修萌生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念头,然后,他就开始废寝忘食,孜孜不倦的写起来小黄书。
其实他写就写吧,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每写完一章就要念给宋远听,而他又写的极其下流,极其淫。秽,再加上他用极其猥琐的语气念出来,宋远连一个字都不想听,所以每当简怀修要开口,他就飞快的偷溜走,简怀修也不逼他,对他念了几次,见他不喜欢,索性买了只鹦鹉回来听自己念书。
他开始每天对着鹦鹉念小黄书,每当这个时候,宋远就躲出去练剑,但是简怀修买的那只鹦鹉太聪明了,聪明的过了,宋远觉得他都快成精了!
不论什么,只要对它说上两遍,它就能够复述出来,简怀修每天早晨对它念完一段小黄书,在之后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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