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只是找人去催他还钱而已。你不要揍人就好了。」小就得手上把玩着他们家公司少年仔的标配:一把枪。
然後小就一脸正经、一边歪着嘴、吐着烟、一边跟我解说那些他的莫名其妙的歪理。
「那你们家的少年仔g嘛都带一把枪?这里是台湾耶,又不是美国。枪是违法的耶。」其实现在的我真的很想面对现实。
我的现实就是我花了五十元买了十包的履历表到处投递,然後没有任何一个店家愿意给我任何的回覆。
即使我注明了如果不想录用我也跟我说一声这个乱七八糟的字句。
说真的、我真的很想要去小就家打工。
可是我实在不知道该怎麽跟我的老爸老妈说「我为了能够买一把电吉他而跑去源叔的讨债公司打工而且还配备了一把枪」而且我想当的是个摇滚乐手,不是个流氓。
坦白说、我实在是不太想跟源叔的金融事业扯上关系。
因此我真心希望源叔开的是一家便利商店而不是一间讨债公司。
就在当天晚上,我的老爸气急败坏的把我抓到源叔面前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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