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中,他的脑海中,永不忘血芦花!多少年了,血芦花一直在他眼前飘飞。
仇恨令得他的容颜讯速苍老。年仅四十的他,看上去,就好像有六十多岁的小老头一般,岁月用仇恨在他脸上,刻下了风霜的痕迹。
他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女儿叫朱珠,自从三年前,她的母亲,死在血芦花下,她的父亲瞎了双眼之后,年仅十三岁的她,便挑起了家的重担,一个女孩子家,靠着一点刺绣的本事,赚点小钱,艰难的维持着家的生计。转眼,已过了三年。她已从一个十三岁的稚儿,长成一个十六岁的花样少女。
儿子朱凌风,大家都喊他小弟,今年只有七岁,可怜的小弟,因为父亲的仇恨,所以,被迫每天最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要扎马步练功夫,幸好老爹瞎了眼睛,小弟总有机会偷偷溜出去玩。
那脏兮兮的脸上,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亮光,眼看老爹坐在椅子上打盹,眼珠子转了转,捏手捏脚的移向院子外面。
原本扒在地上懒洋洋的晒着冬日暖阳的小狗,忽然竖起了狗耳朵,睁开了狗眼睛,瞄了瞄小弟,发出几声呜呜的叫声。
兄弟,你偷偷溜出去玩儿,怎能落下你的狗哥们呢?别忘了,咱俩可是一起玩到大的哥们啊。
小弟吓得头皮一麻,竖起食指,置于嘴边,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小狗一骨碌站了起来,前爪子向前伸去,后爪子后蹬了蹬,弯了弯小腰儿,伸了个懒腰,然后,撒起蹄子,轻快的跑到小弟身边,很狗模狗样的伸长了舌头,抖动着。
小弟轻轻敲了敲小狗的头,带着小狗,捏手捏脚的出了篱笆。
走出大老远,一人一狗撒欢儿乱蹦达,小弟欢笑着,跳跃着。
朱珠从屋内出来,只见老爹在打盹,而小弟和旺财却不知去向,只好叹口气,拿了一件衣服,披在老爹的身上。
她的手上,拿着她绣好的帕子,准备拿到市集去卖。看着空空如也的院子,知道顽皮的小弟,又悄悄的跑了出去,也就不忍心叫醒父亲,只怕父亲醒来,察觉小弟不在,又要气恼,于是,把所有能保暖的物件拿了出来,披在朱恨身边,帮着御寒。
只盼贪玩的小弟能赶在朱恨醒来之前回家。
撒开小腿儿,欢快的跳跃于野外林间的小弟,玩疯了的欢呼着,拿着几天前在芦花岸巧遇何姐姐时,何姐姐身边一个叫凌霜的姐姐送给他的小竹剑,带着小狗旺财,四处“行侠仗义”去了。
据他自己所说,他是侠客,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救过不少被丁家九少爷欺负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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