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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那天黄昏。宋学津安顿好了行李抵达了水城大学,在与袁派明和谭玉涵熟悉完自己的工作环境后,他只身送查尔斯的助手们离开了水城,他凝望着城区中的晚霞,石英的楼群,每个院落中的藤蔓斑驳交错着。
他想到了自己的童年和故乡。
突然,他的手机轻轻震动着,有一条新的消息点亮了他手机的屏幕,原本他以为是查尔斯先生的嘘寒问暖便不太在意。而且在那一刻,阳光的闪耀让他自己眼眸里聚不到光泽。
当他走到树荫下方后,发现了寄件人是袁派明。
在多年以后,宋学津回想到那个黄昏,还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他边笑边赞叹着袁派明真的身怀绝技,他冲我说:“袁派明是真的天才,他那时两只手被麻绳结结实实地绑在背后。却可以娴熟地打开微信,奇迹般地点开了与我的聊天,盲打出了一行字。”
绑袁派明的是一个女孩,她的样子却让人足够恐惧。她个子不高,留着极长的黄发,她的双眼有着同她口红一样的血色。
那天的事情是这样的,谭玉涵刚刚收好行李就想要走出校门,她可对于实验仪器没有半点兴趣,她最想做的事就是认识水城这个新的朋友,她沿着柏油马路便开始了与水城的第一次旅行,不知不觉地她走到了阒迹无人的小巷中。
忽然,她听到一个女人骂人的声音,她可是对那种事司空见惯了,想也知道一定是被骂的女人睡了骂人女人的男人。当她感到无趣地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清脆的玻璃碎掉的声音传入她的耳朵里。她一回头发现了那个女人在用啤酒瓶子抽人耳光。玻璃碴子散落地满地都是,谭玉涵想这定比用拖鞋抽耳光,疼个上千倍,但一连三个瓶子都像那样碎在姑娘脸上。即使睡她男人十次也不至于出这样死手吧,谭玉涵知道,自己应该在这危急时刻做些什么了。她猛地站起来,一个健步往前冲,大吼着“我操你妈的,犯什么神经病!”
女混混是个急性子,出乎意料的是谭玉涵性子更急,“这个狗娘生的死东西,知道老子是谁吗?”
“这位路人,就算你他妈是玉皇大帝,也他妈的趁早给我滚蛋,别他妈的引火上身。”
“老子不是玉皇大帝,老子在美国留的学,现在比居里夫人还重要,你掂个破酒瓶要是敢动老子一根毫毛,四五枚核弹炸到你家里来不是问题。”
“呦,我肖未晞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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