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的想法是肝金刚伏魔拳,但现在时间尚早,他转身出了门,朝着最近的一处早餐铺子走去。
……
升云县还是一如既往的热闹。
即使淮西村发生了灭门的惨案,但百姓们经过这段时间的冲刷,早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有时候,记忆是最顽固,但更多的时候,记忆是一闪而逝的。
灭门之事能当个茶余饭后的谈资,但不能影响生活。
吃过早餐,沈白打了个饱嗝,优哉游哉的回到了沈家当铺。
张朝奉不在,他还要开门营业。
总得吃饭的。
当铺的白天过得非常清闲。
中午的时候,沈白又跑出去吃了个饭,买了些橘子,一边吃着,一边回当铺继续摸鱼。
沈白本以为,今天的日子就这么过去了。
没想到在下午时分的时候,当铺来了个人。
“掌柜的,这东西多少钱。”
沈白听到声音,转头看去,就见到一个穿着普通的中年男人,将一把长剑放在桌上。
“江湖人?”
中年男人的打扮虽然普通,但身上有股久居红尘之感,扑面而来的风霜感让人不能轻视。
沈白将长剑拿起,仔细打量片刻后,道:“五两银子。”
以前的时候,当铺也曾接待过江湖人士,所以沈白倒是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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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四级血剑舞,剑客来访 (第2/2页)
这群刀口舔血的家伙,没有一个是善茬。
这把剑确实是好,至少比沈白手中的剑要好很多。
但当铺要赚钱,沈白可不会喊出太高的价格。
中年男人沉默半晌,随后抬头道:“给我五两,事成之后,我还你十两,若是不成,这把剑会连同我的尸体,送到升云县。”
沈白闻言,挑了挑眉。
江湖上的修炼之人,只有极少数没有实力的会混得很惨。
毕竟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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